裴城用了一周處理宋瑤。
沒有談判,沒有妥協。
他讓律師直接發了律師函——侵占財產、詐騙、敲詐勒索,三條夠她喝一壺的。
宋瑤手裏那些所謂的"證據"?
裴城讓人查了,全是在裴家內部拍的,沒有任何外部傳播。而且拍攝者就是宋瑤本人——她一邊"坐著輪椅心疼地別過頭",一邊讓人偷偷錄像。
裴城把這些取證過程全部提交給了律師。
宋瑤威脅發網上?
裴城的回應很簡單:"發。發完我就報警。詐騙加敲詐,數額夠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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