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時候抓周,我緊緊抓住了竹馬季予川的手。
從此以後,季予川就變成了“林知魚”全肯定,有我的地方就一定有他的身影。
高考剛結束,家屬院裏大人就調侃我倆:
“小魚,這最後一門都考完了,什麼時候給你家小童養夫一個名分?”
聽到這句話,我的臉瞬間紅到爆炸。
可季予川卻側身掐我臉頰,笑得眼彎成月牙:
“小祖宗,你看看,別人都替我鳴不平了。”
他的聲音清冽,我耳邊酥麻一片,鬼使神差踮起腳吻他側臉:
“不就是個名分嗎,我又不是給不起。”
從那天起,季予川正式成了我男朋友。
可三天後,我卻偶然刷到了一個奇怪的帖子。
“高考後你做過最瘋狂的事是什麼?”
有個回帖被置頂:
“玩酒桌遊戲時不小心輸了,承諾把女朋友隨機送給一個陌生人。”
評論區的人都在罵:
“帖主瘋了吧?這麼做不是毀了你女朋友一生嗎?”
我本想劃走,卻莫名被吸引,看到帖主回複:
“沒錯,我就是想毀了她。”
“我女朋友是我青梅,她一直以為我喜歡她。但實際上,我看到她就惡心。那天她答應我表白,吻我側臉,我努力忍住才沒當場吐出來,回去用鋼絲球洗了一整晚的臉。”
有人問:“你這麼討厭她,為什麼還要和她在一起呢?”
帖主回答:
“當然是為了報複她。她媽媽是小三慣犯,當時我媽生了重病在住院,她媽就想勾引我爸。我爸不從,她媽就汙蔑我爸強迫,還動用私人關係把我爸送進了監獄。”
“我媽知道消息當晚,直接從醫院天台跳了下去。我剛好去醫院給她送飯,親眼看到她跳下來這一幕,鮮血濺了我一臉。”
“那時我就發誓,這輩子,我一定會讓他們一家付出代價。”
“而且,她也算不上是我女朋友,我早就和她最好的閨蜜在一起了。想到她知道真相時痛哭流涕的樣子,我就覺得解氣。”
帖主還附了一張合照。
照片裏,是兩隻緊緊相握的手。
視線落在這張圖片上,我渾身開始發抖。
因為我認出那隻手的主人,是季予川。
十六歲那年,下晚自習回家時我被混混堵在巷子口。
他把我緊緊護在身後,空手接下混混刺來的長刀,鮮血淌了滿手。
因為這處傷,他的虎口處留下了一道十厘米的疤。
縫傷口時,我心疼的都快哭了,可他卻笑眯眯的說:
“林知魚女士,這下你可要對我負責一輩子了。”
我很認真的看他眼睛,回了一句“好”。
現在,他手上的傷痕還在,可一切卻都變了。
思緒回籠,我還是覺得不可置信,把帖子細細的看了一遍又一遍。
可越看卻越覺得心冷。
因為每一處的細節,都和我對上了。
我媽媽生下我後得了怪病,心智隻有八歲。
因為我和季予川關係好,經常去他家玩,她有時會去季家喊我回家吃飯。
可是高一那年,季予川父親卻趁此機會,把來喊我回家吃飯的媽媽騙進地下室......
我媽媽拚了命逃出來,之後病情越發嚴重,現在連我都無法靠近。
法律的判詞寫得明明白白,可在季予川口中卻是這般模樣。
事情發生後,甚至沒有任何人責怪過他。
有人在背後說他閑話,我和爸爸都會上前澄清,說他不知情,是個好孩子。
那時,他冷淡了我很久。
消息不回,不和我說話,在學校裏見到我就繞路。
後來又找到我,說他隻是覺得太過愧疚。
可原來,他隻是想留在我身邊,等一個機會。
一個徹底毀掉我的機會。
我顫著手按下那串熟悉的電話號碼,想找季予川攤牌。
可此時,班主任的電話卻打來。
一接通,對方劈頭蓋臉的罵:
“林知魚,你是不是瘋了?!”
“上次學校填誌願表,你高考成績在一本線上五十分,可你填的三十條誌願,每一條都填的是野雞大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