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一早,我被砸門聲震醒。
“陳衛國!開門!“
咣咣咣,門板都快被錘裂了。
我一個激靈坐起來,迷迷糊糊看了眼手機——早上七點十分。外頭太陽已經毒得很,光從破窗簾縫裏戳進來,刺得眼疼。
“開門!派出所的!“
我光著膀子套上拖鞋,去拉門。
門一開,走廊裏烏泱泱站了一堆人,把樓道堵得水泄不通。
打頭兩個穿製服的警察,後麵跟著一個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花格子短袖,大金鏈子,滿臉橫肉,一看就是那個彩票站老板。他旁邊站著個西裝革履的瘦高個,胸前別著銀監局的工牌。再往後是兩個扛攝像機的和一個舉話筒的姑娘。
我這屋六平米,門口堵這麼多人,跟圍觀車禍現場似的。
我沒慌。
轉身回屋,從牆角拖出那把折疊小板凳,啪的一聲支在門口,一屁股坐下。
太陽正好斜過來,照在走廊盡頭那片空地上。我把腿伸直,眯著眼曬太陽。
“你什麼意思?“孫老板臉都綠了,“老子帶著這麼多人來,你給我擺譜?“
“沒擺譜,“我說,“屋裏太小,站不下。有話在這兒說。“
打頭的警察走近一步,亮了下證件:“城南派出所,我姓吳。了解點情況,配合一下。“
我點點頭。
那個銀監局的人上前來,公事公辦的表情:“陳衛國同誌,我是市銀監分局的,姓方。接到舉報,你的賬戶有一筆大額異常入賬,三千二百萬。需要核實情況。“
“舉報?誰舉報的?“
方科長看了孫老板一眼,沒接話。
孫老板身後鑽出個戴眼鏡的年輕人,從公文包裏掏出一張紙遞過來:“陳先生,我是孫總的法律顧問,姓賀。這是轉賬憑證複印件——這筆三千二百萬是福星彩票站的運營資金,係統故障誤轉到您賬上。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屬於不當得利,依法應當返還。“
我沒接。
“隻要您配合退款,孫總願意支付一萬元感謝費,不追究任何責任。“
舉話筒的記者從人堆後麵探出頭:“您好,市生活頻道的,能采訪您幾句嗎?“
攝像機紅燈亮著,鏡頭對準我的臉。
我靠在門框上,翹起二郎腿,腳上那雙破拖鞋晃來晃去。
“錢買了三年期國債,“我說,“取不出來。三年後到期,急也沒用。“
現場安靜了兩秒。
孫老板的臉從綠變紫:“你說什麼?!“
“國債,三年期,鎖定了。“我攤攤手,“不是我不配合,是真取不出來。“
“放屁!“孫老板一步躥上來,被吳警官一把攔住,“你故意的是不是?你他媽故意的!“
吳警官把他推回去:“孫老板!冷靜!“
方科長皺起眉:“陳衛國,你明知這筆錢有爭議,還把它鎖進國債?“
我看著他:“方科長,我拿自己卡裏的錢買國債,犯法嗎?“
方科長嘴唇動了動,沒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