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們家鄉,新娘又被稱作骨美人。
隻因為新郎要在婚禮前,從左心房下方取骨為飾,親手雕一支骨簪,作為迎娶的信物。
骨簪合骨,寓意新人血脈相融,生死不離。
戀愛三年,顧懷瑾雕了三次骨簪。
不是裂了,就是斷了。
每次他都紅著眼眶道歉:“阿晚,你再等等,我一定給你刻一支最好的。”
我傻傻的信了。
等到第四次婚禮前,我無意中在鏡中看見了八年後的自己。
她麵容枯槁,聲嘶力竭:“林晚!別等了!顧懷瑾給你刻的骨簪是狗骨!他真正的骨簪給了周依依,連周依依未婚先孕的孩子,都是他的!”
戛然而止的瞬間,鏡麵碎裂。
我怔愣許久,哭了又笑。
周依依,是我爸拚死救下的孤女人質。
三年的感情,隻換來了一根狗骨和一段背叛。
攥緊手機,我翻出三年前就存下的號碼,發去信息。
“三年前你說為我備好的骨簪,還作數嗎?”
......
鏡子的碎片折射出燈光,刺得我眼疼。
我鬼使神差起身,站在了顧懷瑾平時雕刻骨簪的地下室入口。
三年來,他說不希望任何人打擾,才能做出最完美的骨簪。
等他親手戴上的那一刻,我就是真正的骨美人。
所以這三年,我沒有推開過這扇門。
但這一刻,我的腦子裏卻叫囂著,想進去一探究竟。
推門的瞬間,潮濕的腥氣襲來。
桌上散落著幾根半成品的骨簪,有的斷了,有的裂了。
斷麵的紋路粗糲疏鬆,不像人骨的細密堅實。
桌子邊的地上,鋪著一張皮毛。
我蹲下去,手指觸到那層已經幹硬的毛皮。
灰褐色的,背脊處有一道陳舊的疤痕。
瞬間,我渾身的血液似乎都凝住了。
這個疤痕我太熟悉了。
是多多。
它是父親從小養大的,父親犧牲後,它不吃不喝三天,活生生餓死了自己。
我把它埋在後院,哭了整整一個下午。
可現在,它的皮鋪在地板上,骨頭被拆的七零八落。
三年前,父親從歹徒手裏救下了周依依,我為了掩護她,小腹中彈。
父親去世後,我心疼無人照顧的母親,主動請辭,也帶回了周依依這個孤女。
想到她和我一樣沒人依靠,所以,我掏心掏肺的對她好。
吃的穿的,一應用的是最好的。
甚至後來她未婚先孕,哭得像個淚人,說孩子爸爸不要她了。
我抱著她說沒關係,有姐姐在,姐姐養你。
所以後來,我帶她產檢,燉湯送飯,連孕吐的時候我都整夜整夜地守著。
我以為我是在替父親完成心願。
沒想到,她卻早已經趁我無知無覺,爬上了顧懷瑾的床......
目光一轉,我看到一根完整的的長骨,就放在桌角的錦盒裏。
骨身打磨得很光滑,紋路細密,一頭刻著纏枝紋。
另一頭刻著一個字。
“依”。
我忽然笑出了聲。
笑著笑著,眼淚就下來了。
我求了三年的骨簪,被刻上了別的女人的名字。
拿出手機,我翻出一個三年前存下的號碼,發了一條消息:
【三年前你說為我備好的骨簪,還作數嗎?】
消息秒回:
【三天後,我來接你。】
我鎖了屏幕,把地下室的門重新關好。
入夜,顧懷瑾回來了。
他臉色蒼白,走路的時候左手下意識地護著左胸。
走到我麵前,他從懷裏摸出一個錦盒。
“阿晚,這次真的成了。”
我接過錦盒,打開。
裏麵躺著一根骨簪,斷麵粗糲,紋路鬆散。
他把多多的骨頭塗了油,想讓它的顏色看起來更像人骨一些。
“好看嗎?”
我看了他一眼,隻覺得這張臉陌生的可怕。
沉默片刻後,我從口袋裏摸出另一根骨簪,放在桌上。
那根骨簪上,“依”字刻的清清楚楚。
一瞬間,顧懷瑾的臉褪去了所有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