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早上,沈讓出門前在床頭放了溫水和退燒藥。
還貼了張便利貼:【按時吃藥,中午給你點粥,好好休息。】
我盯著那張紙條看了很久。
字跡潦草但熟悉。
和三年前他照顧我胃疼時寫的一模一樣。
可三年前他寫這張紙條的時候,頭頂的數字是一百八十多。
燒退了之後,我起床。
人還有點虛,但腦子很清醒。前所未有的清醒。
我打開電腦,調出一份模板,改了改,打印出來。
離婚協議書。
簽好名字,填好日期。
我把協議折好,放在玄關那個他每天回家放鑰匙的木托盤下麵。
我想清楚了。
一個人心裏裝不下你了,你再怎麼站在他麵前,都隻是擋路。
我不想當那個擋路的人。
收拾了一個行李箱。
走之前最後站在玄關,看了一眼牆上的婚紗照。
照片裏的沈讓摟著我,笑得溫柔又篤定。
不到三年。
我拉上行李箱,輕輕帶上了門。
我去了宋甜甜那裏。
她開門看見我拎著箱子,愣了兩秒。
然後什麼都沒問,側身讓我進去。
收拾了客房,倒了杯熱茶放在我手邊。
"想說的時候再說。"
我點點頭。
坐在她家陽台上,看著窗外的城市。
天氣很好,陽光暖洋洋的。
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下午五點四十分。
他應該到家了,看到了那張紙。
因為就在那一瞬間。
他頭頂的數字——突然開始炸裂式的飆漲。
【1】
【37】
【68】
【95】
【142】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