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興苦笑著,“我沒有辦法對小動物下手,哪怕它追著我咬,所以後麵我跑回家了。”
監控視頻一清二楚,我的確是在劉興出現後鬆開繩子的。
他的善良更襯出我的卑劣。
“法官,我當時沒有鬆開繩子,隻是手滑。”
“看了這個視頻後,我覺得就當是我鬆開的也行。”
全場一片嘩然,法官也是第一次見有人能如此猖狂。
“被告請注意,你的態度也會影響量刑。”
“雖然目前國內相關的寵物法不完善,但構成故意傷人事實的也能依據相關法律判刑。”
我沉思幾秒,正色開口。
“法官,我認為是劉興虐狗在先,狗傷人在後。”
“林雨你不是人!你......你汙蔑我兒子!”
劉媽媽氣急攻心,一口氣沒上來暈了過去。
庭審不得不再次中止。
這次我們被帶到休息室休整。
劉興全程沒有抬頭,沉默著坐在離我最遠的角落。
反倒是接受醫生臨時治療的劉媽媽不依不饒,幾次三番想越過其他人上來攀扯我。
“林語,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我現在不要賠償了,我什麼都不要,我就要你坐牢。”
“我要你付出代價!”
我側身詢問身旁的實習律師,如果我真的按照劉媽媽所說的坐牢,大概要多久。
得到的結果不如人意。
女兒一周後就休假了,我不能進去。
而且有一個坐牢的媽,勢必會影響她。
我第一次產生動搖,要不認了算了,除了有點委屈那隻金毛。
“如果我願意賠償呢。”
實習律師一副你早該如此的表情。
“那你需要和對方商量,取得諒解同意書,確定賠償金額,必要時還需要出示紙質道歉。”
這些都不是問題,但——
“法官,我也不知道狗跑去哪了。”
那天它追著劉興離開後就沒有在小區裏出現過了。
劉媽媽跌坐在椅子上,“不行!必須處死那隻畜生才行,我不接受其他方式。”
庭審團又陷入激烈的討論。
“果然是假愛寵人士,狗跑丟了也不找一找。”
“而且我看視頻上那隻狗那麼胖,金毛胖很致命的,主人養的太差了。”
“現在的人就喜歡寵物胖墩墩的,完全是害寵物來的。”
眼看話題就要歪掉,法官迅速拽了回來。
“肅靜!”
經過一番協商,劉媽媽和劉興終於鬆口。
狗跑丟了現在可以不管,但如果狗找回來必須交給他們處理。
且我需要賠償五十萬作為劉興的醫療費和精神損失費,乃至明年的複讀費用。
最後,我需要當庭道歉,案子結束後立刻搬出小區。
完全是喪權辱國式的條款。
“一定要搬走嗎?”
女兒很喜歡樓下的花園,有時候半夜歸家都會去走走看看。
時常和我說樓下的植物可以給她許多靈感。
“嗬。”劉媽媽冷冷嗤笑,“也就你這種臉皮厚的賤人還能問出這話。”
“施暴者在受害者麵前亂晃,顯示自己的完整健康是對的嗎?”
無法,我咬牙準備同意。
“等等!”
一聲疾呼從側門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