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第二天開始,我就把自己關在家裏瘋狂刷電腦。
一天二十四小時從不間斷。
上午我看文件,下午我整理資料,晚上我繼續看文件。
整個高考結束期間,沒有一天例外。
三天高考結束後,班級群裏消息一條接一條。
“畢業了,咱們班舉行晚會大家記得都來啊。”
“李婉昨天怎麼沒來學校啊?”
“沒臉來了唄,高考遲到加惡意擾亂考場被取消資格,都上新聞了,換你你來?”
“也是,三年的努力白費了,換誰誰受得了。”
林曉還在群裏發消息裝好人。
“大家別這麼說,李婉應該也挺難受的。咱們多理解理解。”
後麵跟了個“抱抱”的表情。
我盯著那條消息,沒回複。
林曉的閨蜜周敏也跟著附和:
“曉曉你就是太善良了,她自己不守規矩,怪誰?”
“就是,實在不行就去複讀吧,不過我記得她家挺窮的,應該支持不起她再讀一年的學費了。”
我還是沒理她們。
隻是默默翻著,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條標注著:
“考生在考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
我清晰的記得,當時林曉拿出手機給監考老師查看視頻的時候,是在考試期間。
而當時,有很多人私底下交頭接耳。
我把這一條抄在筆記本上。
我又打開省教育考試院的違規通報係統,用搜索引擎找到了過去三年全省的考場違規記錄。
一條一條往下看,越看越覺得有意思。
我又看了看自己的考場記錄。
嘴角慢慢翹了起來。
林曉,等著吧現在才剛剛開始。
這天,我突然收到了班主任王老師的電話。
“李婉,你在家幹什麼呢?”
“在玩。”
“林曉跟我說,你在群裏跟她們吵架?”
“我沒吵架。”
“她說你罵她了。李婉,我知道你心裏不好受,但這件事確實是你的錯。遲到就是遲到,你不能怪別人舉報你。你得學會承擔責任。”
我握著手機,聽著王老師說完。
“王老師,如果我說,我高考根本沒遲到呢?”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陣。
“現在考試都已經結束了,你爭辯還有什麼意義。”
“你應該往前看,早點出入社會也是好事。”
聽到這裏,我笑了。
是啊,還有什麼意義呢?
反正高考都已經結束了。
“嗯,我知道了王老師,我已經看開了。”
“那就好。”他鬆了一口氣。
“你們都畢業了,別在最後這期間鬧什麼矛盾,林曉她們也是關心你。”
“有空你還得謝謝她,如果不是她,學校每年給你的獎學金都批不下來。”
“什麼獎學金?”
我一臉懵逼。
王老師還在電話那頭誇林曉。
“就是國家每年給優秀學生頒發的激勵,有兩萬多呢。”
“林曉說你家窮,特意連她的那份也給你了,你不知道嗎?”
麵對王老師的詢問,我突然笑了。
接著我問了一句。
“王老師,如果我說我三年來從來沒收到過什麼獎學金,你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