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麵對方嶼的離婚威脅,我沒有低頭認錯。
看著他那副自以為能拿捏我的模樣,我突然鬆了口氣。
甚至忍不住扯了扯嘴角,發出了一聲短促的冷笑。
方嶼皺緊了眉頭:“你笑什麼?我沒跟你開玩笑。”
“行啊,那就離唄。”
我收起笑容,目光平靜地掃過他們三個人。
“既然你們口口聲聲說我花的是你兒子的錢,還說我吃你們的喝你們的。”
“那咱們今天,就把這筆賬算清楚。”
婆婆和方嶼愣了一下。
方嶼有些煩躁地揮了揮手:
“結了婚錢就是共同財產,你的錢不也是我的錢,算什麼賬?”
我直接拿起手機,點開了一直用來記錄家庭開銷的記賬APP。
作為一個項目經理,我對數字很敏感。
從結婚第一天起,家裏的每一筆開銷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結婚三年,一共三十六個月,這套房子的房貸每個月六千,全是從我的工資卡裏扣款的,共計二十多萬。”
“家裏的買菜錢、物業寬帶,每個月我固定轉給你媽三千,一共十多萬。”
“方嬌去年上大學,買手機花了八千九,買包花了一萬二,全是我刷的信用卡,共計兩萬零九百。”
我每念出一個數字,婆婆和方嶼的臉色就難看一分。
方嬌也不出聲了,默默地收回了捂著腳的手。
我沒有停,繼續看著屏幕往下念:
“還有你,方嶼,你開的那輛車是我爸媽買的,但這幾年的保險、保養、油費,共計三萬五,全是我付的。”
“不僅如此,你上個月信用卡透支,找我要了四千,過年你打牌輸了,找我要了一萬......”
“這幾年,我在這個家裏的各項支出,總計超過了四十萬。”
“而你,給這個家交過一分錢嗎?”
我抬起頭,看著他們漸漸發白的臉,然後轉頭看向目瞪口呆的婆婆:
“你剛才說我吃你們的喝你們的,但你兒子一個月隻有六千的工資,連他自己都不夠花。”
“你們全家這幾年都是我在養著,你們吃的、住的,全都是我的錢。”
“要離婚是吧?好,明天就離。”
“但既然要離,就先把賬結清,拿不出這四十萬,咱們就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