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義務,你和李萌,一人一半。”
“每月兩千五,醫藥費平攤。”
“至於伺候,誰有空誰去,我可以跟你一起去看望她,但讓我每周上門給她打掃衛生、做飯洗衣服,不可能。”
“那怎麼行?”
李偉立刻反駁。
“我工作這麼忙,經常加班,哪有時間?”
“我就能?”
“我每天要上課,要批改作業,要接樂樂放學,要做飯洗衣服,我就不忙?我就不累?”
“你那工作能有多累?不就是站在講台上講講課嗎?”
李偉撇了撇嘴。
“再說你是兒媳,伺候婆婆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這句話像一把刀,狠狠紮進了我的心裏。
“好,既然你這麼說,那我也把話挑明了。”
“贍養費,我最多同意按法律規定出,一人一半。”
“想讓我上門伺候,門都沒有。”
“如果她非要搬過來住,或者非要我每周去伺候她,那我們就離婚。”
李偉猛地抬起頭,眼睛瞪得老大。
“你說什麼?離婚?就為了這點事,你要跟我離婚?”
“這不是這點事。”
“這是六年,六年的忽視,六年的委屈,六年的不公平,我忍夠了。”
“這個家,有她沒我,有我沒她,你選。”
說完,我轉身走進臥室,關上了門。
靠著門板,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第二天中午,我正在辦公室批改學生的作業。
手機突然響了。
屏幕上跳動著兩個字:李萌。
我猶豫了一下,接了。
“嫂子,忙嗎?”
“有事說事。”
“也沒什麼大事,就是......媽昨天回去之後,氣的高血壓犯了,現在躺在床上起不來,頭暈得厲害,連飯都吃不下。”
李萌的聲音帶著一絲哭腔。
“我和張強今天要去看裝修,設計師都約好了,實在抽不開身,我想著,嫂子你離媽家近,要不你下午請假去照顧一下媽唄?”
我放下手裏的紅筆,靠在辦公椅上。
“李萌,你家離媽家步行五分鐘,我學校離媽家半小時車程,怎麼就我方便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
李萌的語氣立刻變了。
“嫂子你怎麼這麼說話?媽養我哥這麼大,你當兒媳的照顧一下怎麼了?再說那拆遷款是媽自願給我的,又不是我搶的,你不能因為這個就記恨媽,不管她吧?”
“我沒說不管她。”
“但照顧她是你和李偉的義務,不是我的,你沒時間,就讓李偉請假去。”
“我哥工作那麼忙,哪能請假啊?他要是被扣了工資,你們家喝西北風去?”
“嫂子,你就別斤斤計較了,一家人,互相幫襯一下怎麼了?”
“互相幫襯?”
“我們買學區房的時候,你們幫襯過一分錢嗎?樂樂生病住院的時候,你們來看過一眼嗎?現在需要人照顧了,就想起我們是一家人了?”
“那......那不是我們當時也困難嘛。”
李萌支支吾吾地說。
“困難?”
我的語氣冷了下來。
“困難能全款買二十萬的車?困難能花十幾萬裝修房子?李萌,別把別人當傻子。”
“我不管!反正我今天沒時間!媽要是有個三長兩短,全是你的責任!”
李萌耍起了無賴。
“那你就等著負責任吧。”
我說完,直接掛了電話。
沒過十分鐘,手機又響了。
這次是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