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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歲的我,別哭五十五歲的我,別哭
踏雲千萬裏

1

989年,我在大伯的磚窯廠幹了大半年,沒拿到一分錢。

每天兩個饅頭一碗稀粥,他說這叫“養著我”。

我去要工錢,他當著全村人的麵說我不幹活還白眼狼。

我爹沒幫我。村裏人笑我。

那天晚上,我餓得睡不著。

眼前一黑——我趴在了三十年後的地板上。

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站在我麵前,穿著我沒見過的衣服,手腕上的表亮得晃眼。

他看著我,眼眶紅了。

“你是誰?”

“我是你。”他說,“五十五歲的你。”

......

我盯著他那張臉看了很久。臉型像我,鼻子像我,那雙眼睛跟我在鏡子裏看到的一模一樣。

“你真是我?”

“是。”

“那我現在是在哪?”

“三十年後。”

地板亮得能照見人,牆上掛著一塊巨大的黑色玻璃,後來我才知道那叫電視。沙發軟得人坐上去就往下陷,我不敢使勁,怕坐壞了。

“哥,”我叫他,“你叫我回來,是有啥要緊事吧?”

他沒說話。轉過身,從一個櫃子裏拿出一塊黃燦燦的東西,塞進我手裏。

金條。

我長這麼大,隻在鎮上信用社的櫃台裏見過一次金條,隔著玻璃,看都沒看清。現在它壓在我手心裏,沉甸甸的。

“拿回去。買房,買越多越好。錢會貶值,房子會漲。記住,不要存錢,要買房。”

我又愣住了。“哥,我沒錢——”

“賣了它就有錢了。”

他把金條塞進我手裏,又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照片,遞給我。照片上是一個年輕女人,紮著馬尾,穿著一件白色的確良襯衫,站在一棵梧桐樹下,笑得很幹淨。

“去追她。”

“這是誰?”

“我這輩子最大的遺憾,”他的聲音忽然變了,變得很輕,很啞,“就是把她弄丟了。”

他把照片翻過來。背麵寫著一行字——“林遠,別把她弄丟了。”

“她叫什麼名字?”

“小芸。”

“她在哪?”

“縣城紡織廠。”

我攥著照片,還想問。他忽然抓住我的手,攥得很緊。

“還有一件事。你一定要記住。”

“你說。”

“你回去以後,帶你爹娘去體檢。每年都去。”他的眼眶紅了,“他們走得早。咱爹是肝癌,發現的時候已經晚期了。咱娘是心臟的毛病,走得更早。我沒趕上,你趕上。”

他的聲音開始發抖。“不要讓他們走。你多活一年,多賺一年,他們就能多享一年福。”

我看著他那張五十五歲的臉,鬢角的白發,眼角的皺紋,眼睛裏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那不是老了,是累的,是一個人在世上扛了太久累出來的。

“哥,你放心。我帶他們去。”

“還有。”他鬆開我的手,按了按自己的肝,“你少喝酒。我喝了太多酒,生意場上推不掉的,應酬,沒辦法。但你記住——活下去比什麼都重要。你倒下了,什麼都沒了。”

“哥——”

“別問那麼多了。”他鬆開我的手,“你該走了。”

眼前開始發黑。他的臉越來越模糊,那間大房子越來越遠,電視裏有人在說話,聲音越來越小。

“記住——買房——帶爹娘體檢——少喝酒——追小芸——”

再睜眼,我躺在大伯家偏房的那張破床上。房梁還是黑的,窗戶紙破了一個洞,漏進來一點月光。牆角的老鼠在窸窸窣窣地叫。我張開手,金條在手心裏,黃燦燦的。照片貼著胸口放著。不是夢。

天一亮,我去了鎮上。

金店老板驗了半天,又看了我好幾眼,最後報了價。我把錢揣進懷裏,厚厚一遝,把衣服都撐鼓了。我從沒見過這麼多錢,手都在抖。

出了金店,先去肉鋪買了半扇豬、五隻燒雞、五斤槽子糕、兩瓶好酒。又扯了幾尺布,給我娘買了一雙棉鞋。賣肉的大叔看著那半扇豬,刀停在半空中。“小夥子,全要?你買得起?”我把錢拍在案板上,大叔不說話了。

雇了一輛三輪車拉回村。車停在村口,鄰居們都探著頭看,有人喊了一聲“林遠發財了”,我沒搭理,拎著東西往家走。

推開院門的時候,我爹正蹲在院子裏抽煙袋。他看見我手裏的東西,煙袋掉在地上,火星子濺了一地。

“你......你這哪來的錢?”

“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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