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扶了一個老人,我被判賠十萬。
我跪在調解室裏,哭著求他們別讓我簽字。
那個老太太的家屬指著我的鼻子罵:
“林晚,你不賠錢,我就天天去你學校鬧!讓你畢不了業!”
旁邊那個負責調解的阿姨也在勸我:
“小姑娘,你就認了吧,他們家有親戚在教育局,你一個大學生鬥不過他們的。”
“十萬塊,湊一湊總能還上的。”
我渾身上下隻有三千二百塊。
那是我弟下學期的學費。
1
李蘭芝老太太躺在醫院的病床上。
她兒子王建國站在調解室中間,嗓門大得整棟樓都能聽見:
“我母親七十多歲的人了,她能撒謊嗎?”
“她親口說的就是你撞的!你還敢狡辯?”
我沒撞。
我真的沒撞。
那天下午三點,我從圖書館出來,騎共享單車回宿舍。
經過建設路的時候,看見李蘭芝倒在路邊,身邊散落著一地橘子。
周圍沒有人。
我停下來,把橘子撿回袋子裏,扶著她坐到路沿石上,問她要不要打120。
她說好。
我就打了。
然後我就完了。
救護車來了,把她拉走了。
我本來想走的,但護士讓我跟著去做個筆錄,說老太太也讓我陪著。
我去了。
到了醫院,李蘭芝的兒子王建國衝進來,劈頭蓋臉就問我:
“就是你撞的我媽?”
我說不是,我隻是路過幫忙的。
他轉頭問李蘭芝:
“媽,是不是她?”
李蘭芝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她說:“就是她。”
“就是她撞的我。”
我當時就懵了,我張著嘴,半天沒說出話來。
我說:“阿姨,你怎麼能這麼說?我是幫你的人啊!”
李蘭芝把臉扭過去,不理我了。
王建國一把揪住我的領子:
“你他媽還敢狡辯?”
“我告訴你,今天你要是不賠錢,你就別想走出這個醫院!”
我想解釋,想調路口的監控。
可王建國說那個路口的監控正好壞了,維修了一個星期都沒修好。
而我,沒有任何證據。
沒有行車記錄儀,沒有目擊證人,甚至連我手機裏的通話記錄,都隻能證明我打了120,不能證明我沒撞人。
調解室的阿姨歎了口氣,壓低聲音跟我說:
“小姑娘,你就認了吧。”
“他們家有關係,你打官司也打不贏的。”
“十萬塊,你找你同學借借,實在不行搞個水滴籌,總比被開除強。”
我被開除?
“他們說要是不賠錢,就去你學校拉橫幅,找你校長,告你肇事逃逸。”
“你想想,你一個學生,擔得起這個罪名嗎?”
我的手在發抖。
不是害怕,是委屈。
是那種被全世界拋棄的委屈。
為什麼?
為什麼我做了好事,卻要付出這樣的代價?
“好。”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沙啞的嚇人。
“我賠。”
2
我把自己關在宿舍裏,哭了整整一個晚上。
不是因為那十萬塊。
是因為我活了二十二年,第一次知道,善良是有罪的。
我爸媽在我十二歲那年離婚了。
誰都不要我,把我扔給外婆。
外婆靠撿垃圾供我讀書,我考上了省城的大學。
我弟比我小八歲,現在上初中,所有的生活費學費都是我在承擔。
我每天打三份工,早上五點起來送牛奶,晚上九點以後去燒烤店端盤子,周末去商場發傳單。
一個月拚死拚活,能掙四千多。
每個月給我弟打一千五,給自己留一千吃飯,剩下的攢著交學費。
我連一杯奶茶都舍不得喝。
現在,我要賠十萬。
我拿著手機,通訊錄翻了三遍,不知道打給誰。
室友張萌推門進來,看見我紅腫的眼睛,愣了一下:
“林晚,你......你怎麼了?”
我沒說話。
她又問了一遍,我把事情跟她說了。
她聽完,沉默了很久,然後說:
“林晚,你傻啊?你為什麼要去扶?”
“她摔倒了,我不能當沒看見。”
張萌歎了口氣:
“這個社會,好人沒好報的。”
“你認了吧,十萬塊,我幫你湊點。”
她說得輕描淡寫,好像十萬塊是一百塊似的。
我不想哭的,但眼淚就是止不住地往下掉。
不是因為十萬塊。
是因為我發現,所有人都在告訴我要認命。
可憑什麼?
憑什麼好人要認命,壞人卻能逍遙法外?
第二天,我去醫院看李蘭芝。
我想再求求她,告訴她我的情況,讓她發發善心,跟警察說實話。
走到病房門口的時候,門虛掩著,我聽見裏麵有人在說話。
是王建國的聲音。
“媽,你記住了,不管誰問你,你都得咬死是那個小姑娘撞的你。”
李蘭芝的聲音有點猶豫:“可是......人家確實是好心幫我......”
“好心個屁!”王建國打斷她,“媽你想想,你這一摔,醫藥費得多少?住院費得多少?咱家哪來的錢?你要是不訛她,這些錢就得咱們自己出!十萬塊你不要了?”
李蘭芝不說話了。
王建國繼續說:“再說了,你以為她是什麼好東西?”
“要不是她多管閑事,你摔了就摔了,咱們還能找路政賠錢呢!”
“她來了,把咱們的路政賠償都給攪和黃了,她不賠誰賠?”
我的手搭在門把手上,整個人的血都涼了。
原來他們知道。
他們從一開始就知道我是被冤枉的。
他們隻是在找一個冤大頭,來替他們支付醫藥費。
我推門進去。
王建國看見我,臉色變了變,但很快就恢複了那副凶神惡煞的表情:
“你來幹什麼?錢湊齊了?”
我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我不會賠你一分錢。”
王建國笑了,笑得很惡心:“行啊,那你就等著被開除吧。我告訴你,我表叔在教育局,我一個電話就能讓你學籍都沒了。”
“你試試看。”
我轉身走了。
背後的王建國還在喊:
“我給你三天時間!三天之內見不到錢,你就別想在學校待了!”
我走出醫院大門的時候,陽光很好,照在我臉上,暖洋洋的。
可我心裏,冷得像冰窖。
3
第三天,我接到了學校的電話。
輔導員讓我去辦公室一趟。
我一進門就看見王建國翹著二郎腿坐在那裏,旁邊還站著兩個我不認識的男人,一個穿著夾克,一個拎著公文包。
輔導員的臉很難看,看見我進來,張了張嘴,最後還是隻說了句:
“林晚,這位王先生說......你撞了他母親,現在拒絕賠償。”
我說:“我沒有撞她,我是路過幫忙的。”
王建國一拍桌子站起來:“你放屁!我媽親口說的就是你撞的!七十多歲的老人,會冤枉你一個小姑娘?”
那個拎公文包的男人掏出幾張紙放在桌上:
“林晚同學,我是王先生的代理律師。”
“這是事故認定書,根據證人李蘭芝女士的證言,認定你負事故全部責任。”
“如果你不認可,我們可以走法律程序。”
“但我要提醒你,一旦起訴,就不是十萬塊錢能解決的了。”
我拿起那張紙看了看。
事故認定書上寫得清清楚楚:肇事者林晚,負全部責任。
就憑一個人的證言。
就憑一個老人睜著眼睛說的瞎話。
輔導員把我拉到一邊,壓低聲音說:“林晚,你聽我說,這個王建國不好惹,他跟咱們學校有合作,你跟他硬碰硬對你沒好處。”
“十萬塊錢,學校可以幫你想想辦法,你先把這個事解決了,別的以後再說。”
我看著輔導員的眼睛,問他:“老師,你覺得我是那種會撞了人不管的人嗎?”
輔導員別開視線:“我當然相信你......但是,現在沒有證據啊......”
“所以我就該認栽?”
“林晚,你別強......”
我深吸一口氣,轉身走到王建國麵前:
“你不是要告我嗎?你告吧。我等著。”
王建國愣了一秒,然後冷笑起來:
“行,你有種。我跟你說,你別後悔。”
他說完就走了,臨走前回頭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隻待宰的羔羊。
輔導員歎了口氣,拍了拍我的肩膀:“林晚,你太衝動了。”
“老師,我沒有衝動。我隻是不想讓壞人得逞。”
“可你沒有證據啊。”
“那我就去找。”
我走出辦公室的時候,走廊裏空蕩蕩的,隻有我的腳步聲。
我拿出手機,猶豫了很久,還是撥通了一個號碼。
“外婆......”
電話那頭,外婆的聲音很虛弱:“晚晚啊,怎麼了?”
我的眼淚一下子就下來了。
我說:“外婆,我沒事,就是想你了。”
掛了電話,我蹲在走廊裏哭了很久。
哭完以後,我擦了擦眼淚,站起來,去找我打工的燒烤店老板。
老板叫老周,是個四十多歲的光頭,脾氣暴躁但人很好。
我跟他說了這件事,想預支兩個月的工資。
老周聽完,把煙掐了,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說:“小晚,你別著急。我認識一個律師,專門打這種案子,我幫你問問。”
我說:“周哥,我沒錢請律師。”
老周擺擺手:“先別談錢,先把官司打贏再說。”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打開手機,看見學校的論壇上有人發了一個帖子。
標題是:《震驚!我校某女生撞傷老人拒不賠償!》
帖子裏把我的學院、年級都爆了出來,還配了一張模糊的圖片,是我在醫院的側臉。
下麵已經有幾百條評論了,全在罵我。
“這種人就應該開除!”
“什麼素質啊,撞了老人還耍賴?”
“現在的學生真的沒救了。”
我把手機扣在桌上,深呼吸了三次。
窗外的夜色很濃,路燈昏黃,照著空蕩蕩的操場。
我看見自己的倒影映在玻璃上,眼睛裏沒有眼淚,隻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是憤怒。
是委屈。
也是決心。
4
官司打了兩個月。
這兩個月,我瘦了二十斤,每天隻睡四個小時。
白天上課,晚上打工,其餘所有時間都在跟律師一起找證據。
老周介紹的律師姓方,是個三十出頭的女人,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很文靜,但打起官司來跟換了個人似的。
方律師說,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證明李蘭芝說謊,而是證明我沒撞她。
可那條路沒有監控,沒有目擊證人,連一個能證明我路過的時間戳都沒有。
唯一的希望,是我手機裏的一段錄音。
那天我在病房門口聽到王建國跟他媽的對話,我用手機錄了下來。
方律師聽完錄音,眼睛亮了:
“這段錄音能作為證據,但還需要其他佐證。”
我說:“我還能找到什麼?”
方律師想了想:“你打120的錄音,120接線員會問你現場情況,你說的話就是證據。”
我猛地想起,120的電話是有錄音的!
方律師去調了錄音,接線員當時問的是:“現場什麼情況?”
我說:“有個老人摔倒了,我幫她撿了橘子,她說不舒服,麻煩你們快來。”
這段錄音裏,我明確說了是“摔倒”,不是我撞的。
但王建國的律師說,這段話不能證明我沒撞人,隻能說我在現場。
法庭上,王建國他媽李蘭芝也來了,坐在輪椅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
“就是這個姑娘撞的我啊,我這麼大年紀了,我能冤枉她嗎?你們要給我做主啊......”
旁聽席上有人在小聲議論:“這老太太哭得這麼傷心,應該不會撒謊吧?”
“就是啊,誰拿自己的名聲開玩笑?”
我感覺自己的心在一點一點往下沉。
方律師站起來,問李蘭芝:
“你說林晚撞了你,請問她撞了你哪個位置?”
李蘭芝愣了一下,然後指著自己的左邊:“這邊,撞了我的左邊。”
方律師又問:“她是什麼車撞的你?”
“自行車,那種有顏色的共享單車。”
“撞完之後呢?”
“撞完我就摔了,她就下來扶我了。”
方律師點點頭,然後拿出了醫院的檢查報告:
“根據你的入院檢查,你的骨折部位在右側股骨頸。”
“如果是自行車從左側撞擊,你為什麼會摔出右側骨折?”
“除非你被撞後轉體一百八十度落地,但你七十多歲了,有這個可能嗎?”
李蘭芝的哭聲停了。
整個法庭安靜了有三秒鐘。
方律師繼續說:“而且,根據120的錄音,林晚在電話裏說的是‘老人摔倒了’,而不是‘我撞了人’。如果她真是肇事者,為什麼要在電話裏撒謊?她難道不知道120的電話有錄音嗎?”
王建國的律師站起來反對,說這些都是推測,沒有直接證據。
法官敲了敲錘子,讓雙方休庭。
走出法院的時候,王建國在我身邊擦肩而過,壓低聲音說:
“別以為你贏了,沒用的。”
“我跟你說,就算官司你打贏了,你在這個城市也待不下去。”
我沒理他。
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
方律師追上來,拍了拍我的肩膀:“別擔心,我們還有證據。”
我說:“什麼證據?”
方律師說:“你騎的那輛共享單車,我申請了鑒定。如果自行車沒有撞擊痕跡,就能證明你沒有撞人。”
“可都過去兩個月了,那輛車早就被別人騎走了......”
方律師笑了笑:“我查了那輛車的騎行記錄,它最後一次被騎走,是一個學生在城東大學城騎的。我已經聯係上他了,他願意把車借給我們做鑒定。”
我眼眶一下子就紅了。
方律師拍了拍我的背:“別哭,還沒到最後呢。”
開庭那天,我在法院門口遇見了老周。
老周遞給我一杯熱豆漿:“小晚,加油。”
我說:“周哥,你怎麼來了?”
老周說:“我不是來給你加油的,我是來給你送錢的。要是官司輸了,這十萬塊我借你。要是贏了,你就請我吃頓飯。”
我捧著那杯熱豆漿,手指被燙得發紅,但心裏是熱的。
至少還有人相信我。
至少這個世界還沒有爛透。
我走進法庭的時候,王建國坐在原告席上,看我進來,嘴角掛著那種讓人惡心的笑。
他不知道,今天的庭審,跟之前都不一樣。
因為今天,我帶了三個證據。
每一個,都能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法槌敲響的時候,法官看向方律師:“被告方,是否準備就緒?”
方律師站起來,推了推眼鏡,聲音平靜得像在念課文:
“審判長,被告方申請當庭提交三份新證據。”
全場安靜下來。
王建國的臉色,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