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強看著我手裏的手機,臉色鐵青。
“你錄什麼音?”他的聲音提高了八度。
“怕記不清。”我說,“您剛才說‘我請客’說了三次,又說讓我們AA。我有點糊塗,想請您確認一下。如果是您請客,您隨意。如果是AA,酒是您點的,也是您喝的。您還要打包帶走。您不能讓大家夥掏這筆錢吧?這合適嗎?”
全場死寂。
我聽見有人倒吸涼氣的聲音。
張強的表情像是在看外星人。他大概從來沒遇到過這種事——一個入職兩個的小丫頭,居然敢攔他的路,還敢錄音?
他的手指攥緊了手提袋的繩子,青筋暴起。
“小林,你這話說的就沒良心了。我點酒是為自己嗎?我是為了讓大家這次團建高興,才給你們點的。可是你們不喝怪我嗎?”
這就是胡攪蠻纏,我心裏窩火,王哥喝酒過敏,宋哥生病打抗生素不能喝酒,這些張強都知道,我們幾個女的哪次團建都不喝酒,都是飲料。
整個桌上,就他喝酒。他明知情況如此,還說給我們點的?說出去鬼都不信。
我深吸一口氣,壓著火道:“張總,大家都是一個部門的。團建也有幾次了,誰能喝,誰不能喝,你心裏沒數嗎?我們女的不喝酒,王哥對酒過敏,宋哥生病也喝不了,你這酒到底為誰點的?
還有團建通知上你說的清楚,AA,人均200。現在因為兩瓶茅台,你讓我們多拿好幾百出來,再加上餐費,每人估計破千,你說請客難道就是讓我們買單?”
“夠了!”張經理被我一頓數落,臉上掛不住了,“小林,你個丫頭片子敢跟我叫板?別人都還沒說什麼,你個新來的到嘰嘰歪歪的。我是你領導點兩瓶酒怎麼了?你不想出錢,就給我滾出策劃部。”
我沒想到張經理會拿開除威脅我。我隻是就事論事而已。
“張總,我沒做錯事,你憑什麼開除我?”
見我根本不吃這套,張總無計可施。
“行。”他咬牙切齒,“林璿,你行。”
他把手提袋往桌上重重一摔,“這賬,AA!你們算吧!”
說完,他轉身就要走。張總竟然跟我們耍起了無賴。
門關上的那一刻,包間裏安靜得能聽見針落地的聲音。
然後,趙姐先開口了。
“小林啊,你太衝動了......”她的聲音裏帶著無奈和心疼。
王哥也歎氣:“林璿,你不該這樣的。張總是領導,你這麼弄,以後日子怎麼過?”
其他人紛紛附和:“是啊是啊,沒必要撕破臉。”
“要不咱們把酒錢平攤了,把那瓶酒給張總送去?”有人提議道。
我深吸一口氣,坐回椅子上。
“大家聽我說。”
我拿過菜單,攤開在桌上。
“團建人均200,是張總定的。他遲到一小時,點了兩瓶茅台,他自己喝了大半瓶,剩下的一瓶他要帶走,讓我們十個人平攤這一桌飯錢。我們來算一筆賬。”
我一樣一樣念:
“菜錢,我大概看了一下菜單,這一桌差不多1846塊。茅台15年,每瓶4298,兩瓶就是8596。加起來合計10442。暫時按十個人算,每人1044塊。”
我抬頭看了一圈:“超出標準844塊。”
“一個月生活費!”我加重語氣。
全場沉默。
剛才還勸我“算了”的人,都不說話了。
“算了,他就是那樣的人。”有人無奈的道。
“是啊。你們還記不記得前同事小周,他談下一個項目,賺了兩萬提成,張強讓人家請客,臨走時也是點了一瓶兩千多的紅酒帶走。小周都沒敢說什麼。後來小周離職走了。”
“還有一次部門聚餐,他遲到,來了後點了一桌海鮮,炫完後說有急事走了,還是我們這些人AA為他付的款。”
幾個人又開始羅列張強這個人的種種惡劣行徑。
我入職晚,對這些不太了解,經大家這麼說,我對張強這個人印象又差了十分。
我說:“領導就可以讓下屬替他買單?這是哪條法律規定的?”
趙姐低聲說:“可是......他是領導啊。”
“他就是靠著跟老板是朋友。沒人敢拿他怎麼樣。”宋哥最後總結道。
沒人回答。
最終,大家達成一致:按實際消費平攤。
但問題是,這瓶酒誰帶走?因為包裝拆了,退不了。
場麵又尷尬了。
我站起來:“這事不能就這麼算了。你們相信我,這酒我帶走,明天我去找HR反映,按公司製度處理。讓張強把錢推給大家。”
趙姐拉住我:“小林,你太年輕了。我看還是算了。”
我說:“如果規則不能守護幹活的人,那規則就是欺負人的工具。我不是針對張總,我是要一個說法。”
我用手機拍了照發票,賬單,以及那兩瓶酒被我用手機一一拍照。
走出餐廳的時候,夜風一吹,我才發現自己手還在抖。
說不怕是假的。
但我更怕的是,如果這次忍了,以後每一次,都得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