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傍晚,我用帶來的便攜瓦斯爐煮了包泡麵。
麵吃到一半,突然聽到外麵有動靜。
我放下碗,走到窗前,撩開破了一半的窗簾往外看。
院子外,鐵藝大門外,站著一群人。
七八個,有男有女,都是生麵孔。
他們指著房子,交頭接耳,有人還舉著手機在拍。
我認出其中一個是住隔壁街的劉嬸,我媽的牌友。
她在指手畫腳地說著什麼,其他人聽得津津有味。
然後,一塊石頭飛了進來。
砸在一樓窗戶上,“咚”的一聲悶響。
“滾出來!晦氣東西!”有人喊。
“住凶宅,帶衰整條街!”
“趕緊搬走!不然天天來鬧!”
我站在窗簾後麵,看著他們。
臉上沒什麼表情。
隻是拿出手機,迅速注冊賬號,開通了直播間,將攝像頭對準窗外。
我將手機架在窗戶上,回到壁爐前,繼續吃那碗已經涼了的泡麵。
晚上八點,屋子外的人也不見少,直播間裏的人也越來越多。
我順勢將標題改成了足夠有噱頭的——“凶宅第二天,家人剛走,鄰居又來。”
顯然,我媽在家族群的宣傳和鄰居們的現場報道起了作用。
彈幕密密麻麻。
“聽說主播跟家裏斷絕關係了?”
“活該吧,不孝女。”
“樓上積點口德,你知道人家家裏什麼事?”
“住凶宅就是不對,連累街坊!”
“主播臉色好差......”
我看著鏡頭,慢慢開口。
“今天我媽來了,打了我一巴掌。我姑來了,說我丟人。鄰居來了,扔石頭砸窗戶。”
我頓了頓,“但我不走。”
彈幕有人問,“為什麼?”
“因為這房子是我爺爺留給我的。因為除了這裏,我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去。因為——”
我笑了。
“因為我就是想看看,到底是我先死在這裏,還是那些想讓我死的人,先遭報應。”
這話太狠,彈幕又炸了。
禮物開始刷屏,有罵我的,有支持我的,有看熱鬧的。
觀看人數突破一千。
下播時,後台顯示今天打賞收入,五百七十塊。
夠我活一個禮拜了。
關掉直播,我坐在黑暗裏,看著手機屏幕漸漸暗下去。
突然,樓上傳來“砰”的一聲巨響。
像是什麼重物砸在地上。
我猛地站起來,抓起手電筒就往樓上跑。
二樓,走廊盡頭的房間門開著。
那是我白天檢查過、鎖得好好的房間。
現在鎖被砸壞了,門虛掩著,等我小心翼翼地靠過去,才發現是風吹開的。
房間中央,一個沉重的舊書架倒在地上,書本散落一地。
院子裏空無一人,但鐵藝大門上,掛著一個東西。
我眯起眼,仔細看。
是一個紙人。
粗糙的白紙糊成的人形,用麻繩吊在門框上。
風一吹,紙人晃晃悠悠。
胸前用墨汁寫著三個字。
“林晚你去死!”
我看了很久,然後拿起手機,拍了張照,發朋友圈。
“謝謝關心!我還活著,倒是你們,晚上睡得著嗎?”
我走回那個寫著“滾”字的房間,開始收拾倒塌的書架。
收拾到最後一本時,從書頁裏滑出一張老照片。
黑白照,已經泛黃。
照片上是一對年輕男女,站在明月路7號門口,笑得燦爛。
女的我認識——是油畫裏的女主人,男的......
我湊近手電光,仔細看。
這張臉,我在爺爺的老相冊裏見過。
是二十多年前的我爸!
他和原屋主的妻子,並肩站在這棟房子門口,笑得像一對情侶。
照片背麵,用鋼筆寫著一行小字。
“1985年春,與曉梅,願此生不負。”
原屋主的妻子,就叫陳曉梅!
捏著照片,我一夜都沒睡著,不知道我爸和這棟別墅究竟有什麼不尋常的關係。
第二天早晨七點,我被砸門聲吵醒。
不是敲,是砸。
“哐哐哐——”整棟房子都在震。
我從睡袋裏爬出來,走到二樓窗口往下看。
鐵門外站著一群人。
不是昨晚扔石頭的那批,是更專業的。
領頭的是個光頭男人,穿著不合身的西裝,腋下夾著個公文包。
他正指揮兩個工人模樣的人用鐵棍撬門鎖。
“住手!”我推開窗戶喊。
光頭抬起頭,眯著眼看我,“你是林晚?”
“我是房主。你們幹什麼?”
“房主?”他嗤笑一聲,從公文包裏抽出一張紙,舉高。
“看清楚了,這房子已經抵押給我們公司了!”
“你爸林國梅上個月簽的合同,借款五十萬,到期不還,房子歸我們!”
我腦子嗡的一聲。
我爸把這房子......抵押?
不可能,他怎麼會有資格?!
“你爸說這房子裏可能有寶貝,我們過來找找!”
果然!
這棟所謂的凶宅裏一定是有東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