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第二天,方律師回電話了。他的聲音很沉穩,帶著一種讓人安心的力量。
“沈硯清同學,你手裏的證據足夠啟動法律程序了。死亡證明、補償款記錄、放棄繼承聲明的照片、購房合同、你繼母的電話錄音。雖然隔著一道門錄的效果不太好,但關鍵語句都能聽清。”
“但我建議你先做一件事,拿到那份放棄繼承聲明的原件。照片可以作為輔助證據,但原件在法庭上的證明力更強。”
“另外,盡量錄下你繼母或你父親關於這件事的對話。錄音在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隻要不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
“我明白了。”
“還有一件事,”方律師補充道,“你最近注意安全。如果你繼母發現你在查這件事,可能會有過激反應。必要的時候,搬出來住。”
掛了電話,我盯著天花板想了很久。
許天佑摔門的巨響還在腦子裏回蕩。
那個被慣壞的廢物,連裝都懶得裝。
他根本不知道,或者根本不在乎,他媽為了給他買房子,偽造了我的簽名,偷走了我媽的命換來的錢。
周末,我回了家。
繼母不在,許天佑的房間門開著,他正躺在床上刷短視頻,外放音量開到最大,時不時發出傻笑。
“阿姨呢?”我問。
“出去了。說是去辦什麼手續。”他頭都沒抬,眼睛盯著屏幕。
我走進主臥。床頭櫃上放著父親的鑰匙串,旁邊還有一張超市小票。我拿起來,拉開床頭櫃的抽屜。
牛皮紙信封。跟我在車裏看到的一模一樣。
我抽出來,打開。放棄繼承聲明原件,三頁紙,最後一頁的簽名欄上,沈硯清三個字歪歪扭扭。
房屋買賣合同複印件,五頁紙,成交日期:清明前兩天。
我把兩份文件放在地上,用手機一頁一頁拍照。
這一次我拍得更詳細。
正麵、背麵、簽名特寫、騎縫章、合同上的日期、金額、房號。
全部拍完,每一張都放大檢查了一遍,確保清晰。
放回去,關抽屜。鑰匙串放回原處。
全程不到三分鐘。
走出主臥的時候,許天佑正好從房間出來,手裏拿著一罐可樂。他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我手裏的手機上。
“你進爸媽房間幹什麼?”
“找充電器。”
他哦了一聲,沒再多問,轉身去廚房翻冰箱。
他從不會對任何事情產生懷疑,因為他從來不覺得這個世界有什麼需要他操心的事。
我回到自己房間,把照片全部導入加密文件夾,又備份了一份到雲盤,還發了一份到方律師的郵箱。
然後我打開和父親的微信對話框,打了一行字。
刪掉,又打了一遍。反複了三次,最後發了出去。
“爸,我母親去世後的補償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元,我有法定的繼承份額。那份《放棄繼承聲明》上的簽名不是我簽的,我不認可。請你立即停止處置這筆錢。關於遺產的分割,我們可以協商。”
發送。
消息發出去的時候,客廳裏傳來父親手機的消息提示音。
然後是一片死寂。安靜得能聽見冰箱壓縮機的聲音。
大概過了十秒,父親走到我房間門口,敲了兩下門。敲門的聲音很輕,像是怕被人聽見。
“硯清,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