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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津以為我徹底妥協了,對我放鬆了警惕。
他甚至把一份文件帶回家,甩在了我的梳妝台上。
是一份《婚內財產補充協議》。
協議寫得冠冕堂皇,說為了保障我們這個大家庭未來的和諧,約定程津名下所有婚前財產,在我同意接納白薇的孩子後,將我列為第二順位繼承人。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們的孩子,和白薇的孩子。兩個人,並列。
他還約定,我個人名下的婚前房產和存款,將作為“家庭共同撫育基金”,由他統一管理。
簡單來說,他要用我的錢,我的名分,來養他的兩個孩子,而我,隻是一個免費的保姆和取款機。
他把筆遞給我。
“杳杳,簽了吧。簽了這個,我們以後再也不提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
“我會對你,對兩個孩子都好的。”
我看著那份協議,再看看他那張虛偽的臉,隻覺得惡心。
我沒接那支筆。
“我身體不舒服,等兩天再說。”
他也沒逼我,大概是覺得我跑不掉了。
提交舉報後的那幾天,程津對我的態度變得格外殷勤。
他大概以為我的沉默就是妥協,開始得寸進尺。
先是試探著問“白薇一個人住在外麵不安全,能不能讓她搬過來”,被我冷著臉拒絕後,
他消停了幾天,但我低估了他們的無恥。
周末,我正在午睡,被婆婆張淑芬的聲音爭吵聲吵醒,
我走到樓梯口,看到張淑芬和白薇一起站在我家客廳裏。程津也在。
白薇的肚子已經很大了,她穿著一條白色的連衣裙,哭得梨花帶雨。
“姐姐,我知道我不該來打擾你。”
“可是我馬上就要生了,我害怕。程津說你會照顧我的,所以我才——”
張淑芬拉著她的手,像對親生女兒一樣心疼。
“你看看,多好的姑娘。”
“杳杳,你就讓她在家住下吧,馬上要生了,在外麵我們也不放心。”
“你現在身子重,正好讓她過來伺候你。”
讓一個孕婦,來伺候另一個孕婦?
讓我這個正妻,去照顧一個小三?
程津站在一旁,沒有說話,但他的態度很明確。他默許了這一切。
張淑芬見我不說話,從手腕上褪下來一隻翡翠鐲子,直接套在了白薇的手上。
“好孩子,別哭了。這是我們程家傳家的鐲子,本來是該給長媳的。”
“但杳杳她身體不好,這個就先給你戴著,保你和孩子平平安安。”
那隻鐲子我認得。是我結婚的時候,我媽給我的陪嫁,價值四十多萬。
張淑芬說喜歡,借去戴幾天,就再也沒還回來。
現在,它戴在了另一個女人的手上。
白薇看著我,眼淚還掛在臉上,嘴角卻微微翹起。
這一家人,聯合起來,演了一出逼宮的大戲。
他們以為我沒了娘家的支持,懷著孕,隻能任由他們擺布。
我看著他們三個,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一個默許縱容。
我什麼都沒說,隻是轉身回了房間。
我拿出手機,點開了那個我早已準備好的舉報頁麵。
所有的證據,所有的血淚,都濃縮在這個小小的界麵裏。
我深吸一口氣,不再有絲毫猶豫,按下了那個紅色的“提交”按鈕。
然後,我打開了市醫保局的舉報頁麵,把程津用我醫保賬戶為白薇支付月子中心定金的記錄,也一並傳了上去。
你們的審判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