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清禾挨了四十棍才明白。
規矩不是保護人的,是吃人的。
但她沒死。
沒死的人,才有資格改寫規矩。
我是被人按在地上,才看見那天的太陽的。
三月的光打在行刑太監的杖棍上,折出一道白光像刀。
“杖責四十,以儆效尤。”
傳旨的聲音高高在上,我聽不太清。因為耳朵裏全是自己的心跳。
第一棍落下來的時候,我咬碎了一顆牙。
不是因為疼。
是因為我忽然想起來。
三天前,我還站在含章殿的禦案旁,替陛下研墨。
陛下批奏折批到深夜,忽然抬眼看我,說了一句:
“清禾,你的字比裴相寫得好看。”
就這一句話。
就這一句話,要了我半條命。
第二十棍的時候,我已經感覺不到疼了。
血從裙擺下麵洇出來,在青石板上漫開,像一朵開敗了的花。
我聽見有人在哭。
是我的同儕,女官陸檀。
她被兩個嬤嬤架著,不讓她撲過來。
“沈清禾!沈清禾你撐住!”
我想跟她說——別哭,哭了就是認了。
可我張不開嘴。
第三十棍,意識開始模糊。
恍惚間,我看見含章殿的飛簷,看見禦案上那方端硯,看見陛下朱批時微蹙的眉。
然後我看見了裴貴妃的笑。
她站在回廊下,手裏捏著一柄團扇,扇麵上繡著牡丹。
她看我的眼神,就像看一隻被踩住尾巴的貓。
不,比貓還不如。貓至少還能撓人一爪子。
而我,連撓的資格都沒有。
第四十棍落下。行刑太監退開。
我趴在地上,臉貼著冰冷的石板,嘴角全是血。
裴貴妃的聲音從頭頂飄下來。輕飄飄的,像一片羽毛——卻比那四十棍都重。
“沈女官,這宮裏的規矩,你可記清了?”
我沒回答。
因為我在想一件事。
我要讓她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