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渾身一震,雙拳捏得哢哢作響。
“還有一次,去年過年。我知道我對花生重度過敏,我從來不碰。可是那天的燕窩裏,被人磨碎了花生粉加進去。
我休克了,被搶救了三天三夜。等我醒來,媽媽卻在罵我,說我大過年的裝病晦氣,說雨桐因為擔心我,嚇得好幾天沒睡好覺。”
顧清月的聲音越來越沙啞:
“我試圖反抗過,我試圖把我在樓梯上撿到的鬆動的螺絲給哥哥看。
可是哥哥把螺絲扔進了垃圾桶,他說:‘顧清月,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雨桐連一隻螞蟻都不敢踩死,你為什麼要一次次地誣陷她?你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才肯罷休!’”
“後來,我就病了。重度抑鬱,加上胃癌晚期。”
顧清月指了指床頭的藥瓶,
“他們嫌我丟人,把我扔在這個偏僻的房間裏,想起來才來看我一次,每次來,都是警告我不要亂說話,不要影響雨桐和江家大少爺的聯姻。”
“不要影響雨桐的未來,否則我就是十惡不赦的罪人,殺了我也沒辦法彌補。”
江晴,顧承安的未婚妻,名校海歸,也是出了名的高傲。
她一直把顧雨桐當親妹妹,對顧清月更是極盡鄙夷,處處打壓。
“我在這座豪華的監牢裏,被他們一點點地抽幹了血。”
顧清月看向那個叫念安的孩子,眼神中終於有了一絲光亮,
“念安是我在福利院做義工時遇到的。他被人遺棄,渾身是傷。我看到他,就像看到了當初的我們。我收養了他,這是我這七年來,唯一做成的一件事。可是......”
顧清月劇烈地咳嗽起來,咳出了一大口鮮血。
“可是,他們連念安容不下!哥哥說我是在作秀博同情,雨桐的閨蜜許婉,甚至當著我的麵,用高跟鞋去踩念安的手!”
我猛地站起身,殺氣在狹小的病房裏肆意彌漫。
許婉不過是網紅出身,靠著給顧雨桐當狗腿子在京城名媛圈混飯吃的女人。
當年就是她,在一次聚會上,故意伸腳把端著香檳的顧清月絆倒,導致清月不僅摔傷了手臂,還被全網嘲笑是“端盤子的土包子”。
也就這樣,和顧雨桐攀上了關係。
和顧雨桐一起霸淩顧清月,是她們的取樂方式。
顧家父母也有所耳聞,但也隻會說,雨桐不會這麼做,肯定是顧清月胡攪蠻纏。
“星星!”
顧清月死死拉住我的衣角,哀求道,“不要去,不要為我報仇,鬥不過他們的,他們是京城顧家啊!我已經是個死人了,我隻求你一件事......”
她把念安推到我麵前,孩子嚇得瑟瑟發抖。
“帶念安走。離開京城,回南方去。給他一個正常的人生。
我把我名下唯一一套還在我名字下的老房子留給你了,雖然不值幾個錢,但能讓你們落腳。星星,算我求你,看在我們一起長大的份上......”
看著顧清月那雙充滿死寂的眼睛,我閉上了眼,深吸了一口氣。
“好,我答應你。我帶他走。”
我彎下腰,抱起那個瘦小的孩子。
孩子沒有反抗,隻是默默地流著眼淚。
帶孩子走?
當然要走。
但在走之前,我要把這七年清月受的罪,一筆一筆地,連本帶利地討回來。
我方以星這輩子,從不忍氣吞聲。
隻有我踩在他們頭上哈哈大笑。
顧家,顧雨桐,顧承安,還有那些踩在清月頭上作威作福的渣滓。
我一個都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