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下來三天,我白天上班,晚上跟著陳薇查資料。
第一件事,查公證處。
陳薇通過律所的關係,查到了那份公證文書的編號。
結果讓我們同時愣住了。
那份公證——是真的。
公證處確實有備案,有我的簽名,有公證員的簽章。
但問題在於,公證檔案裏記錄的“委托人到場時間“是下午兩點半。
我翻出手機裏那天的打卡記錄。
下午兩點,我在醫院五樓ICU門口。
下午兩點四十三分,我發了一條朋友圈:一張ICU走廊長椅的照片,配文是“等待“。
我不可能同時出現在醫院和公證處。
“這說明什麼?“我問陳薇。
“說明那天去公證處的人,不是你。“
陳薇盯著屏幕,手指敲著桌麵。
“有人拿著你的身份證件,冒充你,完成了公證。“
答案幾乎是脫口而出的。
趙婷。
我和趙婷年齡相仿,身高差不多,化個妝,帶上口罩,公證員未必會仔細核對。
“正常情況下公證處當然要核實身份。但如果公證員收了好處,或者被你哥買通了......這一步完全可以操作。“
我想起了那天走廊上出現的那個“工作人員“。
蘇磊說他是來幫忙辦手續的。
他根本不是來幫忙。
他是來演戲。
他在走廊上陪我簽了那份文件,讓我以為公證當場就完成了。
而真正的公證,早就由趙婷冒充我,在公證處辦好了。
我簽的那份東西,可能根本不重要,它隻是分散我注意力的道具。
真正的騙局從不在我眼前,它在我背後悄無聲息地完成了。
“還有一件事。“陳薇推過來另一份文件。“我調到了你爸的住院費清單。“
我掃了一眼,瞳孔驟縮。
總費用:八萬兩千三百一十七元。
蘇磊告訴我的數字,是十五萬。
中間差了將近七萬塊。
“他連給爸治病的錢都要貪?“
我的聲音變了,帶著一種連我自己都害怕的冰冷。
“不隻是貪。“陳薇說,“他告訴你十五萬,是讓你覺得必須抵押房產才湊得夠,逼你不得不交出房產證。“
“如果他一開始就說隻要八萬,你可能根本不需要動房子——“
“我銀行卡裏有八萬三。“
我打斷了她。
空氣停滯了。
陳薇看著我,我看著那份清單。
我的銀行卡裏有八萬三千塊,完全夠付手術費。
他根本不需要我的房產證。
他隻是需要一個理由——一個能讓我心甘情願把房產證交出來的理由。
我爸的命,不過是他手裏的一把刀,用來宰我的刀。
“蘇念。“陳薇叫了我的全名。
“偽造公證、冒用身份、欺詐轉讓不動產——如果證據坐實,這不是民事糾紛。這是刑事案件。“
“你要怎麼做?“
我把那份清單折好,放進口袋。
“我再查一樣東西。查完了,就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