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
許昭被正式逮捕。
罪名是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涉案金額七百三十餘萬。
看守所裏傳出來的消息說,他在被帶走的時候,腿軟了,是被兩個警察架著上的車。
那套城南路的房子,法院判決協議無效,產權恢複到我和許昭的共同名下。
緊接著,在離婚判決中,法院認定許昭嚴重過錯,將房產的百分之八十判給了我。
加上精神損害賠償和共同財產分割,除了那套被凍結用於退還客戶投資款的部分,我拿回了屬於我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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