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天一早,賀昭出門前在玄關換鞋,
“晚上別等我,科裏有個手術。”
他說這句話的語氣跟過去三年的每一天一模一樣,
就好像昨晚簽離婚協議的事根本沒發生過。
我沒應聲,等門鎖哢嚓一響,房間裏隻剩下我一個人,
離婚協議簽了之後,我沒有立刻搬走。
賀昭說冷靜期還沒結束,搬出去影響不好,讓我先住著,
我知道他是不想讓醫院的人知道我們在鬧離婚,
正高評審在即,任何“家庭不穩定”的風吹草動都可能影響結果。
我答應了,不是因為還在意他的前途,
而是我需要時間,需要一個能自由進出這個家的身份,把該拿的東西都拿到手。
去養老院的路上,我給賀母打了個電話,
“媽,我要把我媽接回來。”
“蘇晚,你是聽不懂人話還是故意跟我作對?”
賀母的聲調立刻拔高:“我昨天跟你說得很清楚了,合同是我簽的。”
“那是我媽,不是您的什麼附屬品,您沒有權利......”我說。
“我沒有權利?”
她打斷我,笑了一聲,
那個笑和賀昭昨晚的笑如出一轍。
“蘇晚,你嫁進賀家三年了,到現在還沒搞清楚誰說了算?”
我攥緊方向盤,
“當年你們結婚,你媽連份像樣的嫁妝都拿不出來,我賀家什麼條件你心裏沒數?”
“我沒嫌棄你就不錯了,你倒好,現在反過來跟我叫板?”
“蘇晚,聽我一句勸,別折騰了。”
“你媽那個病,我查過,隻會越來越嚴重,以後連自個兒親閨女都不認識,你耗在她身上有什麼用?”
“把精力放在我兒子身上,趕緊生個孩子,比什麼都強。”
我沒說話,
賀母大概以為我被說服了,語氣緩和了些,
“別怪媽心狠,這都是為了你好。”
“你想想,你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照顧病人,身體搞垮了怎麼辦?”
“我兒子還指著你呢。”
為了我好,
賀昭換藥的時候也說過一樣的話。
我到養老院的時候是上午十點,
前台的護工翻了半天係統:“蘇晚女士?”
“您母親的托管合同簽署人是劉玉芬,探視需要簽署人授權或者直係親屬證明……”
我遞上身份證和戶口本複印件,
護工核對了一遍,表情猶豫:“那我帶您過去,但目前不能辦理出院手續,合同條款上寫的是全托至終老,提前解約需要簽署人本人到場。”
全托至終老,
五個字,像一記悶錘,
我翻了翻合同複印件,在備注欄看到一行小字:“特價床位,不退不換,家屬確認知悉。”
特價床位。
賀母連給我媽養老都要挑“特價”的,
走廊盡頭的三人間,我媽坐在靠窗的床上,
穿著一件不是她的灰色棉襖,頭發亂糟糟的,兩隻手不停地搓一條毛巾,
“媽。”
她抬起頭看我,眼神茫然了幾秒,
“你是誰呀?”
我蹲下來握住她的手,指甲縫裏有臟東西,手背上一塊淤青。
“媽,我是蘇晚。”
她盯著我看了好一會兒,忽然笑了,像個孩子一樣,
“蘇晚?”
“蘇晚是我女兒,你認識她嗎?”
“她好久沒來看我了。”
我眼眶一酸,使勁忍住了,
她忽然抓住我的手,力氣大得出奇。
“晚晚。”
我的心臟猛地跳了一下。
“晚晚,回家。”
然後她的眼神又散了,鬆開手,低頭繼續搓那條毛巾,
“回家”兩個字,像是從很深很深的地方冒出來的,冒了一下就沒了。
旁邊床的老人家朝我努了努嘴,壓低聲音:“你是她閨女吧?”
“昨天來送她的那個老太太可凶了。”
“怎麼凶?”我問。
“嫌你媽走路慢,在走廊就開始罵。”她搖頭歎息。
“罵什麼來著……哦,‘走快點,丟人現眼的東西’。”
“你媽當時還摔了一跤,手上那塊青就是那時候磕的。”
我低頭看著媽手背上的淤青,指尖一陣陣發涼,
走出養老院大門的時候我給賀昭發了條消息,
你媽送我媽來養老院的時候摔了她一跤,手上有傷。
十分鐘後他回了四個字:我問問她。
又過了半小時,收到賀母的消息:
你媽自己站不穩摔的,跟我有什麼關係?你別血口噴人。
我截了圖,存進那個叫“檔案”的文件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