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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再說話,把電話掛了。
窗外的雨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大了起來,劈裏啪啦砸在玻璃上。
我把手機調成靜音。
我站在窗邊很久。
出租屋的窗戶有點漏風,冷颼颼的。
十年前我不是這樣的。
那時候我剛大學畢業,在老家省城有一份不錯的工作,爸媽在機關單位,雖然不是大富大貴,但也算殷實。
周斌來我們那邊出差,朋友介紹認識,談了一年戀愛,我就跟著他來了這座北方城市。
起初我爸媽不同意,擔心我會受委屈。
可最終還是拗不過我,答應了這門婚事。
遠嫁那天,我媽哭得說不出話,我爸站在火車站台上,最後隻說了一句:
“過不好了就回來,爸養得起你。”
我當時摟著我媽的肩膀,笑著說你們放心吧,周斌對我好著呢,我不會過不好的。
周斌那時候確實對我好。
剛結婚那會兒,他看我每天擠公交上班辛苦,攢了三個月工資給我買了輛小電動車。
我說不用,他說他媳婦兒不能比別人差。
後來他升了職,工作越來越忙,胃也來越差。
我心疼他,就把工作辭了,專門在家給他做飯。
我每天熬粥燉湯,中午掐著點做好,用保溫盒裝著,騎二十分鐘電動車送到他公司。
一開始他也勸我別送,說太辛苦。
我說不辛苦,看著你吃我做的飯,我心裏踏實。
這一送,就是十年。
十年裏,我生了一兒一女,身材走樣過後,再也回不到從前。
我把所有心思都撲在這個家上,給他做飯,給孩子喂奶,收拾屋子,洗衣服。
我沒什麼時間打扮自己,也沒什麼場合需要打扮。
最貴的化妝品是結婚時買的,早過期了。
我不是不知道自己在變老。
有時候照鏡子,看到眼角那些細紋,看到頭發裏冒出的白茬,也會恍惚一下。
但我想著,一家人嘛,誰嫌棄誰呢。
十年來,我每次都是送完飯就走,從不多留。
直到今天中午。
雨大得嚇人,我用雨衣把保溫盒裹了三層,自己淋了個透。
到他公司樓下的時候,褲腿濕到大腿根,頭發貼在臉上往下滴水。
我想著上去坐一會兒,等雨小點再走。
就一會兒。
而他絲毫不關心我會不會感冒,隻是覺得我丟人。
回過神來,我看著手裏那張卡。
卡裏有十五萬。
是他當年給的彩禮,我媽讓我自己存著,說不管什麼時候,女人手裏得有點錢。
我一直沒動過,哪怕最緊的時候也沒動。
我坐在床邊發呆。
腦子裏亂七八糟的,想了很多,又好像什麼都沒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