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麵對李夢柔的羞辱,我攥緊拳頭。
我要真是連陳誌遠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
那麼他們這些年早就餓死了。
陳誌遠好高騖遠,一般的工作不願意將就,這些年都在家,不是啃媽媽,就是啃我。
我稍不樂意,媽和李夢柔就批鬥我來了。
說曹操,曹操到。
陳誌遠走了進來,在沙發上坐下,翹著二郎腿。
臉上揚起輕蔑挑釁的笑容。
他長得比我好看,從小就是。
媽媽總說誌遠隨她,生得標致。
我隨了爸爸,普普通通。
“哥,你也別怪夢柔,她也是沒辦法。你自己想想,你這些年給這個家帶來了什麼?”
我想了想,“錢。”
“什麼錢?”
李夢柔哂笑一聲,“你做冥婚新郎掙的那些錢?那錢我幫誌遠買車了。你一個人住在那種地方,花不了多少。”
對此,我現在沒有一點意外。
從結婚的時候,李夢柔就對陳誌遠特別的好,說是要幫我贖罪。
可我哪裏來的罪?
媽媽看了我一眼,破天荒的開口解釋:“誌遠身體不好,需要用車。那錢你給了夢柔,那就是夢柔的,隨她怎麼花都行。”
我沒有爭論,隻是淡淡的點頭。
從我記事起,我媽就是這樣的。
不論事實,一味的偏心陳誌遠。
好像她從來都沒有過我這個兒子,不曾施舍半點真心。
我六七歲那年,和誌遠一起掉進了村口的水塘裏。
那水塘不深,大人能站住,小孩子卻夠不著底。
我在水裏掙紮,看見媽媽跳下去,徑直遊向誌遠。
我喝了很多水,後來是一個路過的大叔把我撈起來的,做了半天人工呼吸,我才活過來。
媽媽抱著誌遠哭了很久。
看見我活著,隻是淡淡說了句“沒事就好”。
我那時候以為,媽媽隻是一時慌亂,先救了離她近的那個。
後來我慢慢明白了,不是的。
這件事在我心裏一直都是個疙瘩。
甚至幾年後,我還和媽提起了此時。
她卻皺起眉頭,有些不滿的說著:“你弟弟水性不好,我當然先救他。你從小就皮實,哪裏那麼容易出事。”
說到我的時候,語氣輕描淡寫得像在講別人家的事:“再說了,那時候就算沒人救你,也頂多喝幾口水。不礙事的。”
不礙事的。
我當年差點淹死,在她眼裏,不礙事的。
我深吸了口氣,試圖為自己討個公道。
“身體不好,不是更不應該開車嗎?我掙的錢,是想要給夢柔治病,結果沒病,隻是為了誌遠買車?”
“你們都說我虧欠他的,但是我從來都不欠他的,他的病也和我沒有關係。”
李夢柔噗呲笑了一聲,高高在上的看著我,
“吃了這麼多苦頭,還是一點都沒長記性。”
我皺了皺眉,“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做冥婚新郎這些年,不好過吧?”
李夢柔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眼神宛如毒蛇,“你做冥婚新郎的第一個月,就差點被活埋了,他們死活要讓你給女兒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