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凶手在利用我編造的“雨夜半錢案”,作為他處決當年那些逃脫法律製裁的仇人的外衣!
而他之所以盯上我,就是因為我誤打誤撞,用小說喚醒了這段被塵封的罪惡。
他把我當成了他複仇儀式的最佳“報幕員”。
既然知道了凶手的動機,警方立刻開始排查當年‘11·20’案的受害者家屬。
當年被搶劫殺害的,是一對開古董店的夫妻。
他們留下了一個孤兒,名叫宿淵。
宿淵當年隻有十歲,案發後被送進了孤兒院。
成年後他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沒有任何社會活動軌跡。
“就是他。”寇凜指著檔案上那個眼神陰鬱的少年照片。
“他隱藏在暗處,策劃了這一切。”
可是,茫茫人海,去哪裏找一個刻意隱去痕跡的幽靈?
這時候,我想到了一個辦法。
“寇隊,”我深吸一口氣,“解鈴還須係鈴人。”
“既然他喜歡看我的小說,那我就在小說裏,給他設一個他絕對無法拒絕的局。”
寇凜皺起眉頭:“太危險了,如果再出現上次戲院那樣的意外......”
“不會的,”我咬著牙,“這次,我要把主動權搶回來。我要贖罪。”
當晚,我在警方的監控下,發布了小說的最終章。
我在文章裏寫道:
“雨夜殺手其實是個可憐蟲。他以為自己是審判者,但其實,他連真正的仇人都沒找到。”
“當年那半枚生鏽的銅錢,根本不在那些替罪羊手裏,而是被真正的幕後黑手,藏在了一個大家都意想不到的地方——市郊停運的火車站,那個第號儲物櫃裏。”
我在文章最後附上了火車站的地址。
這是一個陽謀。
我告訴凶手:我知道你是誰,我也知道你在找什麼。你要的終極真相,就在那裏。
隻要宿淵還對十五年前的慘案抱有執念,他就一定會去。
寇凜帶了五名特警埋伏在破舊車廂裏。
我作為誘餌,獨自站在4號儲物櫃前。
淩晨兩點。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緊緊握著口袋裏的防狼噴霧。
“你比我想象的要聰明一點,遊柏。”
一個沙啞而低沉的聲音響起。
我回頭,看到了一個穿著黑色雨衣的男人。
他手裏握著一把寒光閃閃的匕首。
“宿淵。”我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不發抖。
男人冷笑:“看來條子把當年的卷宗都給你看了。沒錯,是我。”
“十五年了,那些垃圾憑什麼活得那麼好,而我的父母卻要在地下腐爛?”
“可是你殺的那個女孩是無辜的!阮螢也是無辜的!”我大喊。
試圖拖延時間,讓寇凜他們尋找最佳的抓捕時機。
“無辜?父債子償,天經地義!”宿淵逼近我。
“不過,我最該感謝的還是你。你編造的那個故事,給了我最好的靈感。”
“現在,交出儲物櫃的鑰匙,然後你可以去死了。”
就在他舉起匕首的瞬間。
“砰!”
一聲槍響劃破夜空。
“不許動!警察!”
探照燈亮起。
全副武裝的特警從四麵八方衝了出來,將宿淵團團包圍。
宿淵看著周圍黑洞洞的槍口,突然放聲大笑。
笑聲淒厲絕望。
他沒有反抗,任由手銬鎖住了他的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