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市局的審訊室裏,我終於看清了這個女人的臉。
她叫阮螢,是個普通的咖啡店服務員。
也是凶手原本計劃在今晚殺死的“下一個受害者”。
據阮螢交代,幾天前她開始收到匿名恐嚇信。
信裏詳細描述了她將如何在戲院裏被琴弦吊死,細節和我小說裏即將更新的內容一模一樣。
她嚇壞了,不敢報警。
因為恐嚇信裏夾著她弟弟在幼兒園的照片。
凶手威脅她,如果報警,就殺了她弟弟。
“那你為什麼今晚會出現在這裏?”寇凜問道。
阮螢哭得發抖:“信上說,隻要我今晚十二點前走到舞台中央,戴上那個琴弦圈,他就會放過我弟弟。”
“我沒辦法......可是我剛躲在幕布後麵,就看到他(指著我)走進來了。”
“然後頭頂的沙袋就掉下來了,我本能地就撲了過去......”
我聽得直冒冷汗。
這根本不是巧合!
凶手早就看穿了我和警方的計劃。
他故意把阮螢引過來,又故意讓我走到舞台中央。
他原本的計劃是:用沙袋砸死我,然後警方會以為我就是被滅口的誘餌。
而阮螢,則會被當成凶手當場抓獲!
切斷沙袋的繩索機關就在幕布後。
阮螢一碰,機關即發。
這是一個連環套!
凶手不僅要殺人,還要把殺人的罪名天衣無縫地嫁禍給別人,以此來嘲弄警方和我。
“真是個瘋子......”我喃喃自語。
寇凜臉色陰沉。
他立刻安排警力去保護阮螢的弟弟,同時對老戲院進行了地毯式搜查。
現場除了沙袋機關,沒留下任何指紋或線索。
凶手就像個幽靈,操控了全局,又隱身了。
案件陷入了僵局。
但我隱約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
我回到警方安排的酒店,開始重新梳理整件事的邏輯。
凶手為什麼要選我?
為什麼是“雨夜半錢案”?
我突然想起當年查過的一個舊案。
舊帖裏提到,十五年前,本市確實發生過一起連環搶劫殺人案。
凶手每次作案後,都會拿走受害者身上的一件小物品作為戰利品。
而我小說裏的“死者舌下壓入半枚生鏽銅錢”,其實是我把那個帖子裏的一個模糊細節——
“凶手似乎對古代錢幣有特殊癖好”——進行了誇張和藝術加工。
難道說,現在的這個模仿犯,和十五年前的那個真實案件有關?
我立刻把這個猜測告訴了寇凜。
寇凜聽完,猛地站了起來,眼中閃過震驚。
“十五年前的‘11·20特大搶劫殺人案’?”寇凜的聲音壓得很低。
“那個案子一直是市局的懸案。你居然能查到這種內部細節?”
“我發誓我隻是在舊論壇上亂翻的!”我澄清道。
寇凜立刻調取了當年的卷宗。
經過一夜的比對,我們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第一名受害者(那個穿紅睡衣的女孩),她的父親,居然就是十五年前‘11·20’案當年的一名嫌疑人!
隻是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了。
而阮螢呢?
寇凜查了阮螢的背景,發現阮螢的生父,早年是個賭徒。
他也曾牽扯進當年的一個黑市錢幣交易案中,後來意外墜河身亡。
線索突然串聯起來了。
這不是什麼隨機的連環殺人案,也不是單純的模仿犯。
這是一場醞釀了十五年的複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