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迎上他的目光:“因為邱彥是左撇子,他寫字吃飯全部用左手。”
“這個不能作為切實的證據,”嚴隊語氣審慎,
“慣用手不是絕對的,人在極端情緒下突然改變用手習慣的案例也是有的。”
我沒接話,反問道:“嚴隊長,有沒有紫外線燈?”
嚴鏘從包裏掏出支便攜紫外手電遞給我。
我走進衛生間,伸手摸到門邊的開關,啪的一聲把燈關了。
我打開手電,從牆壁到地板一寸一寸地移過去。
在靠近浴缸三分之一處的位置,我的手停住了。
我把手電對準那片空白,:“嚴隊長,你看血跡的走向。”
嚴鏘走到我身後,順著手電的光看過去。
“浴缸裏有,浴室門上有。”我手指指過去,“可唯獨中間這一塊幹幹淨淨。”
我抬起頭:“因為有個人站在這兒,擋住了噴濺的血跡。”
“而那個人就是凶手!”
嚴隊沉默了大概五秒鐘:“你的分析很有道理,但我要提醒你,屍檢報告上附帶指紋分析。”
“我們隻提取到兩組指紋。一組是你男友邱彥的,另一組是你的。”
我手裏的紫外手電差點掉在地上。
“我的?”
“這不可能。”我幾乎是在笑了,“我今晚才到這兒,我比你們早了不到半個小時。”
嚴鏘的聲音冷下去了,“現場目前沒有發現第三人的任何痕跡。”
“許女士,我們有必要依法把你作為第一嫌疑人帶回局裏審查。請配合。”
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腕處已經被帶上手銬。
那個年輕女警深深看了我一眼,表情裏有一半審視一半不解。
“你精神狀態差到殺了自己男朋友都忘了?”她聲音不大,“什麼深仇大恨啊?”
我被兩名警員推上了警車後座。
我低頭看著自己手腕上的手銬,百思不得其解。
現場隻有我?難道真的是我嗎?
我突然有些不確定起來了。
我抬起眼,頹然地掃視著警車內部。
身旁的警員手裏還拿著那疊現場照片,正在一張一張往證物袋裏裝。
我突然看到了什麼。
一把搶過最上麵那張照片。
“你幹什麼!”警員條件反射地吼了一聲:“按住她!”
我握著指尖開始不受控製地抖。
“快掉頭回去!我知道凶手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