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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後,我收到法院傳票。
周言和蘇檬起訴我,要求確認輕量科技股權歸屬,並追究我“擅自處置公司資產”的責任。
我把傳票放在桌上,看著那行字,笑了。
律師坐在對麵,一臉嚴肅:
“林總,這官司不好打。”
“你當時的緊急接管,雖然有債權人身份,但程序上確實有瑕疵。”
“如果法院認定你無權處置公司資產,那一千兩百萬的收購款,可能要退。”
“退給誰?”
“退給輕量科技。然後由新的股東會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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