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律師聯係我,說宋宇拒絕簽字,要求當麵談。
我回複:「按程序走,我不回國。」
一周後,律師發來一段語音,轉述宋宇的原話:「她到底在哪?讓她回來跟我說明白,不然別想離婚。」
我沒回複。
又過了幾天,律師發來一封掃描件——是宋宇寄到律所的一封信。
信封上手寫的「薑梔收」,字跡潦草,像是寫了很多遍才定下來的。
我沒有拆。
律師在郵件裏附了一段文字:「宋宇先生說他想補償你。如果你不滿意生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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