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和江錦年相識的時候,他還隻是個從農村打拚來的小夥子。
一個平平無奇的底層員工。
而我是不遠萬裏北漂的白領。
一場車禍,他救下了我。
後來我們便順其自然的在一起。
他說,他想自己開公司,想要賺很多很多的錢。
我們在出租屋裏聊抱負,聽他的天馬行空。
因為愛他,所以我孤注一擲拿出了我所有的積蓄供他開了一家工作室。
命運像是格外寵愛,不到五年,工作室成了上市公司。
然後越做越好。
賺的第一桶金,江錦年買了一枚十克拉的戒指。
在我懷裏哭得稀裏嘩啦,他說,“清晗,如果不是你,我也不會有今天,從今往後,我會給你一輩子幸福!”
他說到做到。
給我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
婚後更是對我無微不至。
我要星星,他就買下一顆星星的命名權。
我要吃一百多公裏外的糕點,再晚,他都開車去。
我以為,我賭對了。
直到婚後第五年,江錦年開始早出晚歸,就連普通的節假日也都隻是冰冷的轉賬,和一句平淡的節日快樂。
更是在兩人相處的時候,越來越敷衍。
最為顯目的,就是當初他視若珍寶的結婚戒指,隨意亂扔。
我才意識到,有什麼東西。
在我看不見的地方,悄悄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