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下來的那天,我在網上看到了全文。
陳東,男,三十四歲,因組織非法穿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造成五人死亡多人重傷的嚴重後果,且查明其多次在網絡平台對左家營地進行誹謗造謠、實施敲詐勒索,數罪並罰:有期徒刑十一年,罰金五十萬元。
網上的評論區一片叫好。
“活該!丟了兩條腿還要蹲十一年!”
“早幹嘛去了,當初攔他的時候為什麼不聽?”
“這輩子算是廢了,出來也是坐輪椅。”
但這還不是最慘的。
最慘的是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