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盯著茶幾上的水杯。
杯壁上有水珠,粉末已經溶解了。
“我不渴。”我移開視線,讓聲音聽起來穩一點。
“我有點餓,去下碗麵。”
我轉身往廚房走。
沈皓沒攔著。
他踩著步子跟在我身後。
廚房窗戶對著小區大門。
我站在台子前,裝作拿麵條,拿眼角看著窗外。
小區路燈挺暗的。
一輛白色依維柯停在大門外。
車頂沒燈,但車身側麵有幾個藍字。
我知道那是什麼車。
上輩子就是這車裏下來的人,把我從網吧硬拖走的。
“還要多久?”沈皓在廚房門口問我。
他靠在門框,兩手插在口袋裏。
“水還沒開。”我盯著鍋裏的水。
“南音。”他走過來,從後麵摟住我的腰。
下巴貼在我的肩膀。
“你是不是害怕了?”
他的聲音很輕。
“別怕,醫生說隻是輕度躁鬱症,去住幾個月就好了。”
“公司的事我會管,你名下的基金我也找人代管了。”
“你隻要聽話治病就行。”
我捏著筷子的手緊了。
原來是這樣。
我名下那家公司,還有爸媽留給我的那些基金。
這才是他的目的。
隻要我成了精神病被抓進去,他作為未婚夫,就能把這些全都接過去。
“沈皓。”我轉頭看他。
“我們還沒領證,你代管不了我的東西。”
沈皓笑了一聲。
他放開我,從口袋拿出一張折好的紙。
打開。
是一份協議。
上麵的簽名確實是我寫的。
日期是三個月前。
“你忘了?那天你說頭暈,我帶你去檢查,順便簽了幾個字。”
他的手指摸了摸那個名字。
“公證處的人也在,全程都錄了像。”
“你當時親口說的,要是哪天你沒法照顧自己了,由我全權負責你的生活。”
我腦子裏一陣發懵。
三個月前。
那天我確實暈的厲害,他帶我去了個私人診所。
我以為簽的是體檢單子。
“你算計我。”我靠著台子。
沈皓皺起眉,眼神裏帶著傷心。
“寶寶,你怎麼能這麼說?”
“我這都是為了你好。”
“你現在生病了,沒法做決定,我得照顧你。”
他把紙收進口袋,看了看表。
“車已經到了。”
“你是自己走,還是我讓人上來帶你走?”
他的語氣還是那麼溫柔,可話裏全是威脅。
我絕對不能被帶走。
要是進了那裏,我就沒法證明自己是正常的了。
反抗就是發病。
喊救命就是胡言亂語。
“我自己走。”我低下頭。
“我去換衣服。”
沈皓讓開了路。
“去吧,我在這等你。”
我回了臥室,反手把門鎖上。
時間還剩不到五分。
手機不能打求救電話。
窗戶有防盜網,這裏是十二樓,根本下不去。
我拉開衣櫃,看著裏麵的衣服。
最後,我盯著最下麵的行李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