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姐姐目光驚詫,盯著賬本上的明細。
【026年4月1號,收到沈芷萱上交家用五千......】
再往前翻,從18年開始,每個月都有這一項進賬。
整整八年,四十八萬。
而姐姐從15年開始就辭職專職炒股,所有積蓄都投進去,還欠了一堆債。
這筆家用到底是誰交的,答案不言而喻。
見我臉色陰沉,媽媽趕緊開口解釋。
“都怪我認錯人的毛病又犯了,把清月認成芷萱了。”以往她這麼說,我立馬就會原諒她。
可今天,我不想自欺欺人了。
我問媽媽,“到底是認錯人了,還是你故意偏袒姐姐?”
“還有您的病,到底是真的,還是裝的?”
被我當眾戳穿,媽媽支吾著想要解釋。
一旁的姐姐搶過話,“就算媽真的偏向我,那又怎樣?!”
“誰讓你天生不討喜!”
她的語氣那麼理直氣壯,我一時竟無從反駁。
是啊。
兩個女兒一個悶葫蘆,一個古靈精怪。
任誰都會忍不住偏心另外一個吧。
但,這不是我這些年被苛待的借口。
我看向媽媽,一字一頓。
“這四十萬加上剛才那二十萬,還有這些年我買給你珠寶首飾,加起來也有一百多萬了。”
“就當我償還你的養育之恩了。”
我起身再次離開。
“站住!”
媽媽開口叫住我,看我的眼中帶著憤怒和不解。
“就為了這點小事,你連媽媽都不認了,至於嗎?!”
她的語氣表情那麼雲淡風輕,輕到我忍不住懷疑自己到底是否真的是在無理取鬧。
可心底排山倒海的劇痛卻告訴我。
那些被錯認的瞬間從來都不是小事,每一件在我心中都重若磐石,壓得一直喘不過氣。
我甚至悲觀到擔憂萬一媽媽的病一輩子都好不了,我一輩子都不能有正常的生活,該怎麼辦。
也沒想過,這竟然會是一個謊言。
不過,無所謂了。
那些年拚盡全力都沒得到的認可,我已經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