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訊室裏,我快瘋了。
“你為什麼要害死你的妹妹、哥哥,還有你爸爸?”
我坐在審訊室裏,窩囊地發抖。
可日記殺人,我自己都無法解釋。
但我很確定,我在現實裏根本沒有殺人。
“不是我。”
他們審了我幾個小時,最後還是在另一處能拍到我窗戶處的監控裏證明我確實沒有出房間才結束。
哪怕他們再懷疑我,我有絕對的不在場證明,他們也不能給我定罪。
最後他們把我放回家了。
回到家後,我根本不敢睡覺。
我輾轉反側,腦袋裏全是那本日記,
我覺得一切的根源都是這本日記,隻要把這本晦氣的日記燒掉,所有的一切都會結束。
可剛打開,我徹底愣在了原地。
日記本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出現了一行字:
【媽媽去死!媽媽去死!媽媽去死!】
我的腦袋“嗡”的一聲,渾身定在了原地。
很快,我卻發現了一件更加恐怖的事——
媽媽不見了。
我跑遍了所有的房間都沒找到她的人。
她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
我正準備報警,一群警察瞬間衝了出來。
“楊瑤瑤,你被逮捕了!”
我下意識辯駁:“不是我!”
可下一秒,警察把檢測書交在我麵前:“楊真真指甲裏的生物組織檢測出來了,和你的DNA完全吻合!”
警察們衝上來就用手銬把我銬起來,我想解釋,可是現在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我。
我隻能根據日記上的內容拚命地喊:
“你們現在快去找我的媽媽!她現在有危險!”
可我說的話,現在根本沒有人相信。
警察又一次把我帶進了審訊室。
這一次,所有人都認定害死他們的人是我。
他們逼我說作案動機,作案流程,準備給我定罪。
可我哪裏會知道?
這些全都是憑空出現在我的日記本上的。
我隻能一邊解釋著不是我,一邊要他們快點找到媽媽。
直到一個小時後,媽媽撕心裂肺的聲音在警察局裏響起。
“有人要殺我!有人要殺我!”
警察都懵了,畢竟我這個凶手不是已經被抓住了嗎?
媽媽聲嘶力竭著,直到毫無力氣地暈了過去。
警察們麵麵相覷,送醫,檢查,結果下來,媽媽醒了,可是也瘋了。
初步推斷,是被下藥。
而我原本就要被洗脫的罪名證據鏈更加完整了。
審訊室裏,審訊員已經開始給我做著作案推理。
從回家,到被抓的那五個小時的空白裏,我有無數次投毒的機會。
我百口莫辯,“警察同誌,真的不是我啊!我怎麼會傻到把證據寫給你們看!”
直到這時候,警察把我的日記推到我麵前:“楊知知,你不要再做無謂的抵抗了!”
“心理學上,犯罪心理通暢都會迷戀自己的犯罪過程,而寫日記就是迷戀的方式之一。”
我還想解釋。
下一秒,我就從日記上看到了一段話:
【誰要他們都偏心妹妹,我要他們死!我要他們全都死!】
我看著日記上的咒罵,這一瞬間,我把所有真相都捋清楚了:
“警察同誌!我已經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