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第三天早上,我銀行卡到賬一百萬。
下午三點,民政局門口,我見到陳浩。
他瘦了一圈,眼圈發黑,看見我時眼神複雜。
“蘇雪,你狠。”
“彼此彼此。”我說,“走吧。”
手續辦得很快。
拿到離婚證時,陳浩突然開口:“那些金條,你藏哪了?”
我看著他,笑了笑。
“你猜。”
他臉色鐵青,轉身走了。
林薇在馬路對麵等我,看我出來,跑過來挽住我胳膊:“自由了?”
“自由了。”
“慶祝一下?吃頓好的?”
“好。”
吃飯時,林薇問:“接下來什麼打算?”
“租個房子,重新開始。”我喝了口飲料,“對了,你公司那個行政崗,還招人嗎?”
“招啊,你直接來。”
“好。”
吃完飯,我一個人去了銀行。
打開保險櫃,兩個櫃子,滿滿當當的金條。
數了數,一百一十塊。
每塊一百克,總共十一千克。
按今天金價四百八算,價值五百二十八萬。
加上卡裏剩的一百萬,六百多萬。
夠了。
我鎖好櫃門,鑰匙掛回脖子上。
走出銀行時,天已經黑了。
我站在路邊,看著來往的車流。
手機響了,陌生號碼。
接起來,是陳秀英。
“蘇雪!”她聲音尖利,“你把我兒子害成這樣,不得好死!”
我掛了電話,拉黑。
又響了,另一個陌生號。
“你以為你贏了?浩子要告你!告你盜竊!”
我再次掛斷,拉黑。
然後關機。
打車回林薇家,路上買了瓶紅酒。
林薇看見酒,笑了:“慶祝?”
“慶祝。”
那晚我們喝到很晚,聊了很多。
淩晨兩點,林薇睡了。
我躺在床上,摸著脖子上的鑰匙。
突然想起一件事。
陳浩那張卡裏,還剩下什麼?
我拿出手機,開機,登錄銀行APP。
查陳浩那張卡。
餘額:零。
轉賬記錄:最後八十萬,轉到了我那張新卡。
再往前翻,是他轉給他媽的幾筆,加起來三百多萬。
再往前,是他轉給一個叫“麗麗”的賬戶,每個月兩萬,持續一年。
我截屏,保存。
然後關機,睡覺。
第二天早上,林薇去上班。
我一個人在家,打開電腦。
搜索:陳浩 公司。
第一條新聞:某某公司采購經理陳浩涉嫌職務侵占,已被停職調查。
我看了三秒,關掉網頁。
手機響了,陌生號。
接起來,是個女聲,很年輕。
“蘇雪嗎?”
“哪位?”
“我叫麗麗,陳浩的女朋友。”
我愣了一下:“有事?”
“沒事,就是想謝謝你。”她笑了,“你把他搞垮了,他欠我的錢不用還了。”
“不客氣。”
掛了電話。
下午,我去看房。
中介帶我看了一套小公寓,四十平,朝南,采光好。
總價一百二十萬,首付六十萬。
我當場簽了合同。
一周後,房子過戶到我名下。
又一周,我搬進去。
林薇幫我收拾東西時,看見了床頭櫃上的保險櫃鑰匙。
“這什麼?”
“鑰匙。”
“開什麼的?”
“秘密。”
她不再問。
晚上我們點了外賣,坐在新家的地板上吃。
“小雪,”林薇突然說,“你變了。”
“哪變了?”
“以前你總是低著頭,說話聲音小小的。現在不一樣了。”
我看著窗外的夜景。
“是嗎?”
“嗯。現在你眼裏有光。”
我笑了笑。
搬家第三天,收到一封快遞。
寄件人:張明遠律師。
打開,是一份文件。
陳浩的起訴狀。
告我盜竊,要求返還九百萬。
我看了三秒,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