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說完,不止段譽安愣住了。
就連洋洋得意的盛綿綿也瞪大了雙眼,顯然沒想到我會直接認下這份罪。
不過片刻,她便回過神,居高臨下地睨著我,譏誚道:
「盛昭,我還以為你有多硬氣呢,原來也不過如此。」
「看來是逃亡的日子太煎熬,逃怕了,早這麼識相,又何必平白受這麼多皮肉之苦,純屬自作自受。」
段譽安眼裏的震驚悉數退去後,剩下的隻剩濃濃的厭惡。
他睨著我狼狽的模樣,自嘲地扯了下嘴角:
「沒想到真的是你,我真是瞎了眼,還對你抱有最後一絲期待。」
他縮回腳,對著身後的手下立身吩咐:
「把盛昭給我拖去警局,我一定會走法律程序,讓她為我弟弟償命。」
我被兩個壯漢保鏢粗暴地拖拽著,渾身的骨頭像散架了一般,鑽心的疼。
頭發亂糟糟地貼在脖頸臉頰,狼狽到了極點。
而盛綿綿妝容精致得一絲不苟,眉眼間滿是勝利者的高傲。
我們同為盛家千金,此刻卻有著天壤之別。
可誰又能想到,一年前,我還是萬眾矚目的高考狀元。
憑著自己的努力殺出小鎮,意氣風發地站在聚光燈下。
一切的悲劇,都是從我踏入盛家大門開始的。
剛回來時,盛綿綿一口一個姐姐,拉著我的手噓寒問暖。
讓我一度以為自己又有了家人。
可這份虛假的溫柔隻維持了短短一天。
第二天她就悄無聲息地離家出走,留下了一份偽造的信。
哭著說我容不下她,嫌她占了我的位置。
一時間,所有人都覺得我刻薄善妒。
等盛綿綿被人找回來時,她又眼眶通紅地撲進爸媽懷裏,哽咽道:
「姐姐是高考狀元,聰明又優秀,在她麵前,我實在太自卑了。」
「你們以後眼裏肯定也隻有她,不會再愛我了。」
看著養了十幾年的小女兒哭得上心,媽媽沉默良久。
轉頭就擅自將我好不容易才考上的華清大學的誌願,改成了野雞大專。
我崩潰地質問,換來的卻是她不耐煩的斥責:
「家裏又不缺錢,學曆高低有什麼用,不過是個名頭。」
「你就不能讓著點綿綿,她從小就心思敏感。」
在盛家的日子,這樣的偏心數不勝數。
而真正將我推入地獄的,是兩個月前盛綿綿的生日宴。
宴會當晚,後院突然有人溺亡。
事發時我不過是恰好路過。
盛綿綿卻突然發瘋般衝過來,指著我大喊:
「殺人了,她殺人了!」
她一口咬定親眼看到我把人推進水裏淹死。
所有人都信了她的話,而我百口莫辯。
眼看著要受牢獄之災,我隻能拚了命地逃跑。
這一躲,就是整整兩個月。
我像個見不得光的老鼠,藏在天橋下。
隻有等到夜深人靜時,才偷偷跑到附近的垃圾桶翻別人不要的東西。
我心裏比誰都清楚,一旦親口承認殺人,我的人生就全毀了。
可我別無選擇,因為媽媽留給我的那封信裏,上麵就隻有一句話:
【自首,去警局。】
我隻能抱著最後一絲幻想,希望會有意想不到的奇跡發生。
就在段譽安帶著我抵達警局的那一刻。
一輛黑色轎車猛地提速,狠狠橫在我們麵前。
車門推開,我的首富親生父母匆匆下車。
他們一眼就看到了我,語氣急得發顫:
「盛昭,你不能自首,那張紙條是在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