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我記事起,我就總是丟三落四。
小到水杯,大到收音機。
隻要是稍微好一點、貴一點的東西,總會在我不留神的時候消失得無影無蹤。
因為這事兒我挨了無數頓打,身上的鞭痕一層疊一層。
從此我不敢再和爸媽提任何要求。
弟弟用新買的,我隻能用舊的,甚至是撿來的東西。
就算現在,我獨立工作了也不敢買什麼好東西。
生怕自己哪天又弄丟了。
我真的以為是我不夠細心,神經大條。
直到搬家那天,我從家裏的衣櫃深處翻出一疊厚厚的退貨退款憑證。
............
手指觸到那疊紙的時候,我還以為是舊發票。
抽出來一看,我的手就開始發抖。
每一張都是退貨單。
小到水杯,大到收音機。
每張單子上,都有我媽的簽名。
我蹲在地上,一張一張地翻。
一共十七張。
十七件東西。
十七次我以為是自己弄丟了的記憶,全部在這裏。
我慢慢坐在地上,背靠著衣櫃,手抖得幾乎拿不住那些紙。
收音機。
那是一切的開始。
那年我十歲,小學四年級。
期末考試前,我爸站在院子裏,手裏拿著那根藤條,指著我說,
“這次你要是考了第一名,我給你買個收音機。”
“你要是考不好,這個暑假你哪兒也別想去,天天給我在家背書。”
為了那個收音機,我拚了命地學。
期末考試那天我發著低燒,我媽說要不別去了,我說不行,我要去。
成績出來那天,我語文數學都是全班第一,總分也是第一。
我到現在都記得那個下午。
我爸從鎮上回來,手裏拎著一個紙袋。
裏麵裝著一台銀灰色的收音機,方方正正的,比我的巴掌大一圈。
他把它放在桌上,難得地笑了笑。
“給你買的,好好用,別弄丟了。”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包裝,摸著光滑的塑料外殼,心裏像開了花一樣。
那天晚上,我把它抱在懷裏睡的。
我爸我媽我弟睡裏屋,我睡外屋的小床上。
我把收音機貼在胸口,聽著裏麵的廣播聲音,一直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著。
第二天早上醒來,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摸。
什麼都沒有。
枕頭邊上空了。
我整個人從床上彈起來,掀了被子翻來覆去地找。
床底下也看了,桌底下也找了,沒有。
我哭著跑到裏屋,說我的收音機不見了。
我爸的臉當場就黑了。
我媽正在喂我弟吃早飯,看了我一眼,歎了口氣。
“你這孩子,怎麼什麼東西到了你手裏都留不住?”
“昨天晚上不是還抱著呢嗎?”
“我真的不知道,我就睡了一覺,醒來就沒有了......”
“夠了!”
我爸一拍桌子站起來,我弟被嚇得哇哇大哭。
我爸順手抄起門後的藤條,指著我說:“你給我跪下!”
我跪在地上,藤條一下一下抽在我背上、腿上、胳膊上。
我哭得喘不上氣,一直在說“我真的沒有弄丟”。
但每說一句,藤條就落得更狠。
“還嘴硬?還嘴硬?”
我媽在旁邊抱著我弟,別過臉去,沒有看我。
那一次,我在床上趴了三天才能下地。
背的鞭痕一條一條的,結了痂又裂開。
我媽給我上藥的時候,藥水蟄得我直哆嗦。
她隻說了一句:“以後長點記性,別什麼東西都往懷裏摟,摟不住的。”
從那以後,我不敢再和爸媽提任何要求。
他們給我什麼,我就用什麼。
他們不給我,我就不要。
弟弟用新買的書包、新買的文具盒、新買的運動鞋。
我用的是他用了兩年的舊書包,縫縫補補的,拉鏈都壞了一半。
弟弟過生日能吃蛋糕、能收禮物。
我的生日從來沒人在意過。
有一次學校要交校服錢,我跟爸媽說了。
我爸瞪了我一眼說:“你弟的校服錢還沒交呢,你的等兩天。”
等了兩天,我又說了一次,我媽掏錢的時候歎了口氣。
“你看看你,就知道花錢,你弟都不敢跟我們這麼要。”
我沒說話。
我不敢說話。
我怕一開口,他們又說“你還好意思提?”
“上次那個收音機多貴你知道嗎?被你弄丟了你還有臉?”
可是那台收音機,不是我弄丟的。
我從來沒有弄丟過任何東西。
是他們偷走的。
是他們退掉的。
是他們讓我背著“丟三落四”的罪名,過了整整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