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靠著門板,我聽見他在客廳裏站了很久,最後拖著沉重的步伐,走向了客房。
我長長地呼出一口氣,掏出手機,給安書瑤發了一條消息。
“安總,明天早上八點,人準時送到,八千萬,一分不能少。”
對方秒回:“放心,錢已經準備好了,不過我有個附加條件。”
“說。”
“這期間,你不能以任何方式聯係他,不能出現在他麵前,並且好好告訴他,我才是他的老板。”
我挑了挑眉。
“安總是怕他不配合?”
“他當然會配合。”安書瑤發來一個笑臉表情,“我隻是不想讓他覺得太容易,有些男人啊,越是得不到的,越覺得珍貴,太容易到手的,反而不珍惜。”
我看著這句話,忽然覺得可笑又可悲。
安書瑤說的是聶遠舟。
可她說的,又何嘗不是我呢?
三年前,他跪在我麵前,說這輩子隻愛我一個。
我信了,全心全意地付出,辭了工作,把自己活成了他的附屬品。
結果呢?
他在外麵養別的女人,還嫌我黃臉婆,嫌我不會打扮,嫌我帶出去丟人。
我到底是有多賤,才會信一個演員的誓言?
我給安書瑤回了一個字:“好。”
然後關掉手機,躺倒在床上。
天花板上的水晶燈是去年聶遠舟專門找人定製的,花了八十多萬。
他說要給我一個浪漫的家,每天回到家就能看到星空。
那時候我感動得掉眼淚,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現在想想,那八十多萬,說不定就是他陪那個女學生睡一覺換來的。
我閉上眼睛,嘴角的笑容漸漸消失。
不哭。
葉青梨,你不許哭。
眼淚是最沒用的東西,你已經流了夠多了。
從今以後,我隻認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