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眼眶一熱,卻還是推辭了:“爸,我自己有錢。這些年我攢了點。”
這是實話。
我退休金每個月三千多,加上平時打零工賺的,零零散散攢了有三萬塊錢。本來是想留給兒子將來換大房子交首付用的,現在看來,不用了。
弟弟遞給我一張名片:“姐,處理好了給我打電話。我來接你。”
我看著名片上的名字。
沈庭澤,尋圓科技CEO。
這不是李雲翔在的公司嗎?
他每次在家裏喝大了,都會沾沾自喜地說自己找了一個好公司,周圍的人都羨慕他。
轉眼就開始嫌棄我這個沒怎麼讀過書的媽。
我忽然想起剛才他們告訴我,我原本的名字叫做沈婷圓。
原來,我也會被這麼愛著。
五十歲這一年,我有了新的家人。
而我曾經的家人,正在等著我回去給他們做最後一頓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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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五十歲。
三歲那年,我被人販子從親生父母身邊拐走。幾經轉手,最後被賣到了北方一個小縣城,給一對不能生育的夫婦當女兒。
養父叫李老栓,是個殺豬的。養母姓周,在家操持家務。
說是養女,其實就是個不要錢的丫鬟。
從我記事起,家裏的活就全是我幹。掃地、洗衣、做飯、喂豬,天不亮就得起來,忙到半夜才能睡,就算手凍得裂口子,腳上全是凍瘡,也沒人心疼。
養母的嘴最毒。
“死丫頭,吃那麼多幹什麼?豬都比你吃得好!”
“賠錢貨,養大你有什麼用?早晚是別人家的人!”
“手這麼笨,將來嫁人都沒人要!”
我小時候不懂,為什麼別人家的孩子能上學,我不能。為什麼別人家的孩子有新衣服穿,我隻能撿別人不要的破衣裳。
原來我根本不是他們親生的,他們也沒把我當人。
養父脾氣暴,喝了酒就打人,經常把我打得下不來床。
我學會的第一個本事,就是躲。
躲到外麵的草垛裏,等養父睡著了,再偷偷溜回去。
八歲那年,養母生了自己的兒子。
從那以後,我的日子更難了。
弟弟李建軍是他們的心頭肉,含在嘴裏怕化了,捧在手裏怕摔了。而我,連他們家的一條狗都不如。
弟弟吃的雞蛋,我連蛋殼都聞不著;他們給弟弟買新衣裳,我穿著露棉絮的舊襖子在風口裏發抖。
養母說得最多的就是:“死丫頭,你弟弟是咱們李家的根,你算個什麼東西?將來你出嫁,彩禮錢得留給你弟弟娶媳婦用。”
我沒吭聲。
那時候小,不懂什麼叫委屈,也不懂為什麼同樣是孩子,我和弟弟就過得天差地別。
十九歲那年,經人介紹,我嫁給了李建國。
李建國是個老實人,在鎮上的磚廠幹活,比我大八歲。
他對我挺好,工資不高,但都交給我管。他嘴比較笨,也知道疼人。有時候冬天看我手冷,就給我買了個暖水壺;夏天看我熱得直冒汗,便花了幾乎半個月的工資,在家裏添置了一台新風扇。
我以為,好日子總算來了。
可惜好景不長。
李雲翔五歲那年,磚廠出了事。李建國被卷進攪拌機裏,等人發現的時候,已經沒氣了。
我守著他的屍體,哭了一夜。
從那以後,我一個人拉扯著李雲翔,什麼臟活累活都幹,硬是把日子過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