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後,我打了一輛車,去了市局。
我在市局坐了四個小時,做了三份筆錄。
第一份,關於高考冒名頂替的舉報,我提交了所有的證據。
第二份筆錄,關於那份保險,我也提交了證據。
“我被送進服裝廠那天,我父親就給我買了大額意外死亡保險,受益人是他們自己。”
“而那個服裝廠每天二十小時,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工頭可以隨意打人。”
“我父親明知道這些,仍然把我送了進去。”
“這不是偏心,這是蓄意的、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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