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晟州還是拒絕簽離婚協議。
是因為他無法麵對那個精神損害賠償的條款。
他請了律師。
他讓律師幫他做一件事。
把精神損害賠償的金額提高十倍。
律師以為他聽錯了。
“提高十倍?”
“對,十倍,不,二十倍。”他頓了一下,“把我所有的積蓄都給她,房子也給她,車也給她,什麼都給她。”
“江先生,你確定嗎?”
“我確定。”
他簽了字。
然後他拿起手機,給我發了一條消息。
“沈韻,你要的賠償,我給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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