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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真正把我推下深淵的,是兩年前的那件事。

林嬌嬌瞞著所有人,拿林氏集團的公款去投了一個境外項目。

虧了。

不是小虧,是把整個集團的現金流全部掏空。

她偽造了我的簽名,用我的身份辦了擔保。

幾千萬的窟窿,一夜之間全部扣在了我頭上。

催債的人堵上了家門。

不是普通的催債。

是那種進門先砸東西、開口就說要砍手指的。

我跪在客廳地板上,抱著母親的腿,哭到嗓子啞了。

“媽,你查一下就知道了,那個簽名不是我簽的!我連那份合同見都沒見過!”

母親站在那裏,表情很複雜。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躲在角落裏瑟瑟發抖的林嬌嬌。

林嬌嬌的眼淚掉得比珍珠還快。

“媽……我害怕……”

三個字。

母親做了選擇。

她轉過身,對著滿屋子的人,一字一頓地說:

“是林婉兒挪用的公款。跟林嬌嬌沒有任何關係。”

我跪在地上,聽到這句話的時候,腦子裏嗡地一聲響。

她當著所有人的麵,宣布跟我斷絕關係,淨身出戶逐出林家。

我拉著她的褲腳不肯鬆手。

她低頭看了我一眼。

然後一腳踹在我肩膀上。

我摔倒在地,後腦勺磕在茶幾腿上,立刻出了血。

林嬌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皺巴巴的一百塊錢。

她蹲在我麵前,把錢塞進我手裏。

“姐姐,拿著這個,帶安安找個地方住吧。”

她的語氣裏帶著一種施舍的快感。

那是十二月。

大雪。

我抱著發燒的安安走出林家大門。

身上穿著一件薄外套,腳上的鞋底磨穿了一個洞。

雪水從洞裏滲進來,冰得腳趾發麻。

安安燒得小臉通紅,嘴唇幹裂,一直在喊媽媽。

我在街上走了四個小時,找不到任何一個願意收留我的地方。

最後我在一個橋洞底下蹲了一夜。

把外套脫下來裹住安安,自己凍得牙齒咯咯作響。

從那天開始,我一天打四份工。

早上五點去菜市場搬貨。

上午去奶茶店當臨時工。

下午給人做鐘點工打掃衛生。

晚上十點以後,我在橋洞下麵擺地攤,賣自己紮的廉價發卡。

安安跟著我過了兩年這樣的日子。

她從一個愛笑愛鬧的孩子,變成了看到陌生人就躲到我身後的怯懦小人兒。

她不再叫“外婆”。

她甚至不再叫“媽媽”以外的任何人。

如果不是這次她高燒到驚厥,我死都不會回林家。

我寧可去死。

但安安不行。

她的命比我的骨氣值錢。

母親在醫院走廊上遇到我的時候,我正蹲在繳費窗口數硬幣。

一毛一毛地數。

差兩百三。

她看著我手裏那一把叮當作響的硬幣,突然紅了眼。

“回家吧。安安還小,不能這樣受罪。”

我沒猶豫。

答應得比誰都快。

但我心裏清楚得很——

我回這個家,不是為了母愛。

我回來,隻是為了讓安安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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