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後的第一個周末,我在律所簽完了最後一份文件。
王律師把整理好的執行通知書裝進信封遞給我。
“陳銘那邊目前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白依依那筆返還金走的是分期強製執行,預計六到八個月內到賬。”
“房產變更那邊我會跟進,你不用再跑了。”
“謝謝。”
“還有件事,”王律師猶豫了一下,“陳銘最近一直在到處求人給你帶話,你應該有感覺。”
確實有。
公司前台這周攔下了三撥人,都是拿著陳銘的手寫信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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