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輩子我是怎麼死的,說出來挺沒出息。
不是轟轟烈烈,就是窩窩囊囊。
那天宴會結束後,陸執拽著我的手在走廊角落裏跟我說話,語氣溫柔得不像剛潑瞎了人的凶手。
“聽雪,你是盛家千金,最多關幾天就能出來。”
“我不行,陸氏集團明年要上市,我不能有案底。”
“你幫了我這個忙,我這輩子都記著你。”
他握住我的手,十指交纏。
我從十六歲喜歡他到二十三歲,整整七年,他第一次主動牽我的手。
我就答應了。
被帶走做筆錄的時候,我手上沾著那瓶酸液的殘餘,指紋覆蓋了他的。
服務員的右眼永久失明,左眼視力隻剩零點一。
輿論鋪天蓋地壓下來。
“盛家千金酒後潑酸毀容服務員。”
“富家女當眾施暴,受害者或將終身殘疾。”
盛家是有錢,但不是陸家那種老錢。
我爸是白手起家的地產商,剛在A市站穩腳跟,經不起這種醜聞。
他連夜趕到警局,第一句話不是問我傷沒傷著,是:“你怎麼能幹這種事?”
我張了張嘴想解釋。
陸執站在我爸身後,微微搖了搖頭。
那個眼神我到現在都記得,不是哀求,是警告。
我把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
拘留、取保、民事賠償、網暴。
三個月裏我換了四次住處,每個地址都被人肉出來。
有人往我門口潑油漆,有人寄刀片。
最後一次搬家,連房東都拒絕租給我。
我媽來看過我一次,站在門口沒進來。
她穿著旗袍,妝容精致,手裏拎著保溫桶。
“聽雪,你爸說你最近別回家了,公司那邊股東在鬧。”
保溫桶遞過來,她沒有鬆手,猶豫了兩秒才放開。
“媽給你燉了排骨。”
我接過保溫桶說謝謝。
她轉身走的時候擦了一下眼角,但步子沒停。
排骨燉得很爛,湯裏放了蓮藕。
我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出租屋裏把一桶湯全喝了,喝到最後才發現藕片上有一滴不知什麼時候掉進去的眼淚,是鹹的。
那之後我媽再沒來過。
不是不想來,是我爸不讓。
陸執也沒來過。
他倒是讓人送過一束花,附帶一張卡片:“聽雪,再忍忍就好了。等風頭過了,我來接你。”
我等了三個月。
等來的不是他,是他和宋婉凝的訂婚照。
照片裏他笑得溫柔,攬著宋婉凝的腰,配文寫著:“餘生請多指教。”
評論區第一條是宋婉凝的回複:“執哥哥最好了,永遠保護我。”
三千多條評論裏有人認出了我的名字:“這不是那個潑酸的盛聽雪的前男友嗎?難怪要跑,換我我也跑。”
陸執沒有否認。
宋婉凝點了讚。
我在出租屋的浴缸裏割了手腕,水龍頭開著,血被衝得很淡。
死之前最後一個念頭特別荒唐,我在想媽燉的那鍋排骨湯,我應該告訴她蓮藕切太厚了,燉不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