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亂葬崗在城北二十裏外,專門扔那些死無全屍的犯人和流民。
他們把我從馬車上推下去的時候,我摔在一堆軟綿綿的東西上麵。
是屍體。
腐爛的,新鮮的,還有隻剩骨頭的,全堆在一起。
味道濃烈到我幾乎窒息。
扔我的人在上麵喊了一句:"王爺說了,留全屍已經是恩典。"
馬車軲轆聲遠了。
我趴在死人堆裏,摸到身旁的屍體還有餘溫。
可能昨天才死的。
我試著往上爬,手指扣進泥土和碎骨頭裏,每爬一步,身下的屍體就往下陷一截。
沒有眼睛,我分不清方向。
隻能憑著風的走向判斷哪邊是高處。
爬了大半天,我翻出了那道土坡。
趴在坡頂喘氣的時候,有一個人踩著草叢走過來。
"這亂葬崗還能爬出活人?"
我聽見蹲下來的聲音,一隻手試探著按在我的脖子上。
"謔,還有脈。"
是個老頭的聲音,嗓子沙啞,尾音帶著痰。
"姑娘,你還想活不想?"
我張了張嘴,聲帶幹裂得發不出聲。
他把一個水囊湊到我嘴邊,水是涼的,灌進喉嚨裏辣得我直咳。
"想活就點頭。"
我點了一下。
他歎了口氣,把我背了起來。
"行吧,反正我那破院子裏還差一個燒火的。"
老頭姓許,在城北開了間棺材鋪,順帶替人收屍。
亂葬崗是他每隔幾天就要來一趟的地方,撿些死人身上的衣裳首飾換酒錢。
"你運氣好,今天我正好釀了一壇子黃酒來祭一祭,不然誰大白天往亂葬崗跑?"
他給我處理了身上的傷,手法粗糙但管用。
"你胸口這些刀疤誰幹的?"
我沒回答。
他也不追問,自顧自嘀咕了一句:"缺德玩意兒。"
在許老頭的棺材鋪裏養了七天,我能站起來走路了。
沒有眼睛,什麼都看不見。
但我還有手。
剩下的七根手指還能摸到桌角的位置、門檻的高度、灶台裏餘火的溫熱。
許老頭白天出去做活,留我一個人在鋪子裏看家。
"柴火在門口左手邊第三步,米缸在灶台後麵。你自己對付一頓,我晚上回來帶肉。"
他出門前又回頭補了一句。
"別把我的棺材點著了。"
我替他把鋪子收拾幹淨,燒了一鍋粥,還把他堆在角落裏亂七八糟的紙錢疊好了。
晚上他回來的時候,站在門口愣了半晌。
"喲,比我老婆活著的時候收拾得還利索。"
他把一包鹵肉放在桌上,猶豫了一下,又從懷裏摸出一個油紙包。
"今天去城裏送棺材,路過藥鋪順手抓了兩副藥。我瞧你那傷口不對勁,不像普通的刀傷。"
我把藥煎了,苦得舌根發麻。
但是喝下去之後胸口那片一直在隱隱發燙的舊傷口,頭一回涼快了些。
"許老伯,您從前學過醫?"
"學過個屁。我老婆病了十年,那些個大夫開的方子我全背得下來。"
他沉默了一會。
"沒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