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
陳錚打了幾個電話,臉色越來越沉。
掛了最後一通電話,他看向我:“信托公司說,是你小叔以遺產執行人身份申請的暫停,理由是‘防止未成年受益人揮霍’——可你二十七了。”
“銀行那邊呢?”
“你爸的五個主要私人賬戶,這三個月的流水很奇怪,”陳錚把手機遞給我看,“大額轉賬全部轉向境外賬戶,收款方是一家離岸公司,注冊信息不透明。而這些轉賬的授權簽名......”
他放大圖片。
我認出了那個簽名——林國強。
但簽名筆跡旁,還有一個更小的簽名批注:林國棟授權。
“這是我爸的簽名?”我問。
“看起來是,但我需要原件比對。如果是偽造的......”陳錚沒說完,但意思已經明了。
“能追回嗎?”
“很難,錢已經出境了。但如果是非法轉移,我們可以起訴。”陳錚收起手機,“晚晚,現在最重要的是兩件事:第一,拿到你爸的股權;第二,查清資金流向。但這兩件事都需要錢——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
我苦笑著看了眼手機銀行餘額:“陳律師,我現在連我爸的醫藥費都交不起。”
陳錚沉默了幾秒:“我先墊一部分。你爸對我有知遇之恩,我不能看著他的女兒被這樣欺負。”
“謝謝,但這不夠。”我站起身,走到窗前。
窗外是這座城市最繁華的街區,遠處那棟最高的雙子塔——林氏集團總部,在夕陽下泛著金色的光。
那曾經是我家的產業。
現在卻連我爸的救命錢都要討要。
“陳律師,”我轉身,“如果我想要回屬於我的東西,第一步該怎麼做?”
“召開董事會,罷免你小叔的代董事長職務,由你接任。”
“董事會會聽我的嗎?”
“你有遺囑,有30%的股權——雖然要三十歲才能繼承,但這份遺囑本身就有法律效力。再加上其他股東的支持......”
“其他股東會支持我嗎?”
陳錚猶豫了。
我知道答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