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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的是專打離婚官司的周律師,聽完我的陳述,看完我帶去的部分證據,
周律師推了推眼鏡,
“蘇女士,您的情況比較清晰。”
“男方在婚姻期間與他人同居並育有子女,屬於重大過錯在財。”
“產分割上,您可以主張多分。“能多分多少?”
“一般可以拿到60%-70%。
“如果證據充分,法官可能酌情更高。”周律師翻看文件,
“您說家庭開支都是您在承擔?“
“對,這是過去三年的銀行流水。”我遞上打印好的記錄。
周律師仔細查看,頻頻點頭,
“另外,男方給第三者的轉賬,屬於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您可以要求返還。”
“能全部要回來嗎?”
“理論上可以主張,但實際操作中,要看第三者是否知情以及是否願意返還。”
“在做這些的同時,”周律師提醒,
“請您保持冷靜,不要打草驚蛇。”
“一旦男方察覺,可能會轉移財產或製造債務。”
我點頭:“我明白。”
從律所出來,我去了趟銀行,把我們聯名賬戶的資金轉出了一大半到我的個人賬戶,
這些本來也都是我的收入。隻留下足夠日常開銷的金額。
然後我約了會計事務所的朋友,委托他們調查陳磊公司的財務狀況。
“他公司叫磊創科技,做軟件開發的。”我對朋友說,
“陳磊說公司負債三年,但我懷疑他在做假賬轉移資產。”
“交給我。”朋友爽快答應。
晚上陳磊回家時,已經十一點多,一身酒氣。
我像往常一樣給他倒蜂蜜水,等他洗澡出來,狀似無意地問:“公司最近怎麼樣?債還得差不多了嗎?”
陳磊擦頭發的手一頓:“哪有那麼容易。現在市場不好,能維持就不錯了。”
“可我看你給薇薇花錢挺大方,”我笑著說,“還以為你賺錢了呢。”
他臉色變了:“蘇寧,咱們不是說好不提這事了嗎?”
“我就問問。”我攤手,
“畢竟家裏經濟壓力大,你要是真有餘錢,先還房貸不好嗎?”
“我的事不用你管。”他摔下毛巾,進了書房。
我在客廳坐了會兒,然後走到書房門外。裏麵傳來壓低聲音的通話:”
“放心,錢我下周轉給你,不會,她發現不了。”
“公司賬做得很好,查不出來的,我也想你......”
“我退回臥室,鎖上門。”
第二天是周六,陳磊又說要加班。等他出門,我帶著陳樂去了遊樂園。
“媽,今天怎麼突然想來玩?”陳樂抱著剛買的棉花糖,眼睛亮晶晶的。
“想多陪陪你。”我揉揉他頭發,
“最近媽媽工作忙,忽略你了。”
“沒關係,我知道媽媽辛苦。”陳樂咬了口棉花糖,
“爸是不是不喜歡我們了?”
“為什麼這麼問?”
“他老是去薇薇阿姨家。”
“有一次我同學看見,說他接蕊蕊放學,還跟薇薇阿姨牽手。”陳樂聲音越來越小,
“同學問我,那是不是我爸的第二個老婆。”
我心裏一痛,蹲下來直視他,
“樂樂,如果爸爸媽媽分開住,你願意跟媽媽嗎?”
陳樂愣住,棉花糖掉在地上。
“你們要離婚嗎?”
“媽媽隻是說如果。”
陳樂眼圈紅了,但沒哭。
十歲的男孩已經學會隱忍,
“那爸爸會娶薇薇阿姨嗎?蕊蕊會成為我妹妹嗎?”
我抱住他,“不會,你不會突然多出個妹妹,我保證。”
從遊樂園回家路上,我接到會計朋友的電話。
“蘇寧,你猜得沒錯。
“磊創科技是虧損,我查到陳磊注冊了另一家公司,叫薇光科技,法人是林薇薇。”
“薇光磊創把項目款打到薇光,薇光再以‘谘詢費’名義轉給林薇。”
“能估算出多少嗎?”
“過去三年,至少兩百萬。”
朋友繼續說,
“還有,陳磊去年用薇光公司的名義,在西城那邊買了套公寓,寫的是林薇薇的名字。”
“全款,一百二十萬。”
怪不得他們經常去那個小區,原來不隻是租房,是買了房。
“證據都整理好了,我給你發郵箱。”朋友說,
“蘇寧,這男人心思夠深的。你打算怎麼辦?”
我吐出兩個字,“離婚,讓他淨身出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