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世的事,我到現在想起來都覺得荒唐。
我和他是相親認識的。
他條件不錯,有房有車,工作穩定,長得也還算端正。
我媽催婚催得緊,我年紀也不小了,見了幾麵覺得還行,就領了證。
領證之後第一天,他把一張Excel表格發到我微信上。
“婚後開銷明細.xlsx”
我點開看了,房貸一人一半,水電一人一半,物業費一人一半,買菜錢一人一半。
甚至連買避孕套的錢都精確到了小數點後兩位。
他推了推眼鏡,表情很嚴肅:“男女平等嘛。現在都是獨立女性,我覺得你應該能理解。”
這四個字後來成了他的尚方寶劍。
每次我要說什麼,他就搬出獨立女性來堵我的嘴。
約會永遠去免費的公園,免費的博物館,免費的展覽。
有一次走了很遠的路,我實在渴得受不了了,在路邊小店買了一瓶四塊錢的檸檬水。
他表情微妙地看著那瓶檸檬水。
“你多喝了幾口,”他說,“給我三塊吧。”
我以為他在開玩笑。
他掏出手機,打開收款碼,認認真真地看著我。
我給了他那三塊錢。
轉賬備注還要寫“自願贈予,永不追回”。
婚後第三年,我懷孕了。
孕吐得厲害,什麼都吃不下,瘦了十幾斤。他每天晚上準時下班,回來給我做飯。
然後月底讓我給他買菜錢和跑腿費。
生完孩子之後,他提出了新的方案:AA製帶娃。
他負責白天的十二個小時,我負責晚上的十二個小時。
但他所謂的白天帶娃,就是把孩子交給他媽。
而我在產床上撕裂的傷口還沒完全愈合,就要一個人麵對整夜的哭鬧、喂奶、換尿布、拍嗝、哄睡,循環往複,從天黑到天亮。
哺乳期一過,我馬上提出了離婚。
出民政局的時候,天很藍,風很輕,我摸著離婚證,覺得整個人都輕了十斤。
然後一輛失控的貨車衝上了人行道。
我最後看到的,是他驚恐地把我推向貨車的畫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