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鎮的旅館老板娘是我初中同學。她看見我拖著行李箱站在前台時,嘴巴張成了O型。
“連翹?大過年的你這是......”
“開間房,謝謝。”
我遞過身份證。
她欲言又止,最後還是忍不住小聲問。
“和沈明辭吵架了?”
“離婚了。”
登記的手停在半空。
她抬頭看我,眼神裏有驚訝,有同情,還有果然如此。
“因為......陸可心?”
我沒回答。
小鎮太小,什麼事都瞞不住。
沈明辭和陸可心那些的往來,早就成了街坊鄰居茶餘飯後的談資。
我也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話。
房間很簡陋,但幹淨。
我躺在那張陌生的床上,打開手機。
沈明辭發來消息。
“隻要你想好了,隨時可以回家。”
但下一秒,我就刷到了陸可心的朋友圈。
九宮格照片裏市區劇院的氣派門廳、舞台上演出的熱鬧場景。
一隻男人的手。
那隻手我太熟悉了,無名指上還有我們結婚時我堅持要戴的素圈戒指。
配文。
“謝謝大哥帶我看演出,五年了,第一次感覺自己還活著。”
前天,我求沈明辭帶我去市區買年貨。
他說年底太忙,等過完年再說。
而這場演出一票難求,他卻想辦法買到了前排帶她去。
我果斷將手機丟在一邊。
係統適時出現。
“宿主,你攻略了他十年,真的甘心放棄嗎?”
我想到他的好感值第一次達到九十九的時候。
那時,我和他在這個世界才上大學。
我以為我很快就能回家了。
我閉上眼睛。
差一步。
差之毫厘,謬以千裏。
這最後一步,我走了十年都沒走完。
沈明辭媽媽不知道我和他已經鬧離婚,給我發來消息。
“乖女啊,今晚和明辭來家裏吃飯吧,我已經殺好雞咯!”
看到她的消息,我眼眶一熱。
這麼多年,她對我比我的親生父母還要好。
既然要離開了,我也得好好和她告別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