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次陸遠來找我,我並不意外。
他看小意的眼神,我就知道他是真心的。
那樣的眼神,我從沒在小意她爸眼裏見過。
那天他走後,我想了很久。
至少我死了以後,有人替我繼續愛她了。
小意忽然哭了。
“老公,其實我今天不是去遷墳的,是......讓人掘了她的墳。你會不會覺得我也是個白眼狼?”
“方子明以為我是為了遺產,可根本不是。”
“我就是恨,恨她到死都不肯見我一麵。”
“我好想問問她,都是她生的,她為什麼就是不喜歡我?”
我站在旁邊,眼眶發酸。
小意,媽怎麼會不喜歡你?
這個世上,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可我不能說。
一輩子都不能說。
我忽然有點後悔。
這輩子活得太累了,對著方子明演喜歡,對著小意演討厭。
可要是不這樣,她能安安穩穩地長大嗎?
能遇到陸遠這樣的男人嗎?
會不會早就被她爸拿去聯姻,嫁給哪個紈絝?
我不敢想。
陸遠抱著她,輕輕拍她的背。
“站在你的角度,覺得委屈是正常的。”
“媽的日記本不是帶回來了,沒準裏麵就有答案。走吧,我陪你一起看。”
小意咬著嘴唇。
最後還是搖了搖頭。
“你沒聽過嗎?錢在哪,愛在哪。三十套房都給了方子明,還用說嗎?”
陸遠歎了口氣,沒再勸。
我也歎了口氣。
她不信。
我說什麼都沒用。
那天晚上,她一個人坐在書房裏。
桌上放著那個本子。
她盯著它看了很久,沒打開。
又從抽屜裏拿出一張紙。
是遺囑。
他爸立的那份。
我飄過去看了一眼。
上麵寫得清清楚楚:方氏集團所有股份、名下三十套房產,全部歸兒子方子明所有。
女兒方舒意,分得城西荒廢魚塘一處。
落款處有他的名字,也有我的簽名。
那個簽名是我當著他的麵簽的。
他當時躺在病床上,癌症晚期,瘦得隻剩一把骨頭。
他把遺囑遞給我,說:“你也簽個字。”
我接過來,看了一眼。
“舒意呢?你就一點都不留給她?萬一她鬧起來怎麼辦?”
他斜睨了我一眼。
“她憑什麼鬧?子明是男孩,以後要繼承方家大統的。舒意再有出息,以後也是嫁到別人家。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個道理你不懂?”
我沒說話。
心裏冷笑。
方子明那個廢物,除了玩就是睡,成天花天酒地,還繼承大統?
按他現在花錢的速度,留給他的東西,五年之內就能敗光。
但我麵上沒有反駁。
隻是淡淡開口:“城西那個魚塘,估計翻新挺費事的,就把那個留給舒意吧,省得人家說我們偏心。”
他點點頭,沒意見。
那時候他被病痛折磨得隻剩一口氣,這種小事他懶得管。
我就在遺囑上簽了字。
“嗬,什麼愛我關心我,不過是嘴上說說罷了。”小意把那張紙翻來覆去地看著,自嘲地笑了一聲。
忽然,她坐直了身子。
“不對。”
她湊近了看。
“這遺囑......怎麼有修改的痕跡?而且,也不是她的字跡。”
她的臉色變了。
低頭看向桌上那個本子。
顫抖著手,翻開第一頁。
上麵是我的字。
【親愛的小意,媽媽隻希望你能平安無事地過完此生。畢竟,你是我唯一的孩子。】
我看見她的肩膀猛地抖了一下。
“唯一......唯一的孩子,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