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鄭景明的律師展示了一張又一張的合同,還有鄭景明和客戶應酬的照片。
律師聲情並茂:
“我的當事人鄭景明先生為了公司,盡心盡力,陪客戶喝酒應酬喝到又到胃炎。二十年來,為公司談下了一張又一張的合同。可以說,沒有鄭景明先生,就沒有今天的鄭氏。”
“同時,考慮到公司的名稱也是‘鄭氏’,鄭景明先生是公司的實際負責人。據此,我方認為,即使鄭氏的初始資金是由被告父母出資,但在財產分割上,‘鄭氏’應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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