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然沒幾天,公司來通知了。
“林悅,請你明天上午十點回公司一趟,法務部有事找你。”
我挺著八個月的孕肚,回了公司。
法務部的會議室裏,法務主管王總和我們部門劉經理已經在等我。
劉經理表情嚴肅,像審犯人一樣。
“林躍,公司接到舉報,說你在任職期間存在違規行為。根據規定,需要進行調查。”
“什麼違規?”
“第一,長期私下搭載同事,疑似變相收取費用;第二,利用職務之便,為同車同事提供不當便利;第三,懷孕後消極怠工,影響部門正常運轉。”
我忍不住笑了。
“這些舉報,是李翠芳遞的吧?”
劉經理沒接話:“誰舉報的不重要,我們要公事公辦。”
我一條一條反駁。
“第一,我搭載同事,從未收取任何費用,這一點李翠芳自己在群裏發的錄音可以作證。”
“第二,我為同車同事提供什麼不當便利了?她能從我這裏得到什麼內部消息?我是行政部的,她是財務部的,我們的工作有交集嗎?”
“第三,我懷孕後一直正常上班,直到醫生開證明要求臥床休養才請假,請假手續齊全,沒有一天曠工。消極怠工的證據在哪裏?”
王總翻了翻手裏的材料,皺了皺眉。
劉經理立刻抬高了聲音:“行了行了,別吵了。林悅,公司也不是要處分你,就是走個流程。你配合一下,簽個字就行了。”
他推過來一份文件——《自願離職協議書》。
我掃了一眼上麵的條款:自願離職,放棄追究公司法律責任的權利。
我把文件推回去。
“我不簽。”
劉經理臉色一沉:“林悅,你別不識好歹。簽了還能拿到賠償,你好我好大家好。不簽,後麵查出來什麼問題,你可別後悔。”
我站起來,護著肚子:“那就查。我等著。”
我轉身離開會議室。
等電梯的時候,李姐帶著幾個小姐妹正站在門口。
“喲,孕婦不好好在家躺著,出來折騰什麼呀?”
李姐上下打量我,臉上是毫不掩飾的得意。
“早點拿了錢回家養胎多好,省得在公司丟人現眼。”
旁邊的人跟著笑。
“就是,跟公司鬥,也不看看自己幾斤幾兩。”
“李姐老公可是人事部的,人家兩口子在公司二十幾年,你一個新來的,拿什麼鬥?”
我看著她們,想起當初李姐第一次坐我車時,笑著說“小林你人真好”。
那時候我是真心感謝李姐剛入職對我的照顧的。
現在,心裏最後一絲柔軟也徹底消失了。
電梯門快關上的時候,我突然開口。
“李姐,你還記不記得,你在我車上都說過什麼?”
李姐的笑容僵住了。
“比如,你說劉經理能力不行,是個隻會拍馬屁的廢物。”
“比如,你說張總監克扣經費,自己拿回扣。”
“比如,你說王會計手腳不幹淨,早晚得進去。”
“這些,行車記錄儀裏都錄著呢。”
李姐的臉色,一瞬間變得慘白。(卡點)